南平市深化市直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
加强绩效考核 推动工作落实
我市进一步深化市直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经济建设工作落实的若干意见》(南委发〔2012〕3号)精神,日前,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出台了《关于在市直机关科级及以下公务员中进一步深化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我市进一步深化市直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
《通知》对绩效考核方案的制定、指标的设置、绩效考核的方法,以及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考核结果的运用等做出了明确规定。《通知》要求,市直机关科级及以下公务员的年度绩效考核要与机关效能建设紧密结合,突出平时考核,进一步推进市直机关转变作风,坚决治理庸懒散现象,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作用,提高工作效能,推动经济建设各项工作落实。
具体绩效考核方法如下:
1、平时考核。平时考核是年度工作实绩考核的主要依据。今年公务员的考核与绩效管理和效能考评相结合,各单位要加强平时考核,可按季度或半年度进行考评,也可按月考评,必须建立工作实绩台账,重点突出岗位绩效目标考核。每位公务员应填报单位自制的季度(月或半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包括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和贡献)(可参考附表2),并给出自评分后,经直接领导或考核小组审核评分得出本季度(月或半年度)岗位绩效分值。年终时将各季度(月或半年度)评分之和的平均值计入年度绩效考核的岗位目标,做到岗位目标与平时考核有效挂钩。年末年度绩效考核时可重点考核共性目标,以便操作更加便捷客观。
2、岗位述职。年终个人根据岗位绩效履行情况,进行工作述职,并提交书面述职报告和自评分数。
3、民主测评。由全体干部职工对述职人员进行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值。
4、考评组评分。成立年度考核领导小组,翻阅台帐及资料核对平时考核实绩,及其他项目,给出综合评定分。
5、总分=自评30%+民主测评30%+考评组评分40%,百分比也可自行确定。
各单位要做好公务员学习、出勤等考核记录工作,积累原始资料,为年度考核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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