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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项训练之刑法知识(十)

Tag: 法律刑法知识 2011-07-20    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法律专项训练之刑法知识(九)参考答案及解析:
  1.D【解析】本题旨在考查法定的从重处罚的情节。
  《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武装掩护走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排除A项;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排除B项;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排除C项。
  所以正确答案为D项。
  2.A【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犯罪客体的功能。在犯罪构成要件中,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任何犯罪,都要侵害一定的客体,如果某种行为没有或者不可能侵害任何客体,就不能构成犯罪。犯罪客体揭示了犯罪所侵害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具体性质和种类,是决定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的首要因素。没有犯罪客体就没有犯罪,犯罪客体的社会政治意义越大,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也就越大。? 所以正确答案为A项。
  3.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属地管辖。我国《刑法》第6条第2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根据这一规定,在我国船舶上犯罪就被认为是在我国领域内犯罪,根据属地管辖的原则,应当适用我国刑法。本题中,在我国客轮上外国人针对我国公民犯罪,是在我国领域内犯罪,因此,确立我国刑法空间效力的不能是属人原则,也不能是保护原则,更不能是普遍管辖原则,只能是属地原则。所以正确答案为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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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下列选项中,错误的说法是:
  A.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区别的关键在于是否实现了预期的目的
  B.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区别的关键在于是否着手实行犯罪
  C.只有在造成法定损害结果时,才处罚过失行为
  D.未完成罪仅仅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过程中
  2.甲为投身恐怖主义活动而参加了某国国际恐怖主义组织,法院认定甲构成参加恐怖组织罪。甲的行为属于:
  A.预备犯         B.实行犯
  C.帮助犯         D.未遂犯
  3.想像竞合犯之所以被认为是实质的一罪,是因为:
  A.只触犯了一个罪名
  B.只造成了一个危害结果
  C.只侵犯了一个客体
  D.只有一个行为
  参考答案及解析详见下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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