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泉州交发集团(第三批)公开招聘公告
泉州交发集团2023年度(第三批)公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泉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权属企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
一、公司简介
泉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权属企业简介详见附件1。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54个岗位73人。招聘岗位、人员条件等详见《泉州交发集团2023年度(第三批)公开招聘岗位需求情况一览表》(附件2)。企业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相关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参考《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信廉洁,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无不良履职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三)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其中,符合泉州市人才“港湾计划”(泉委发〔2017〕6号,可在网络上自行查询)规定的考生,一经聘任,可申请享受相应层次人才待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因个人原因,导致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造成国有或集体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重大弄虚作假行为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党纪政务处分期限内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4.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国有企业职务的;
5.经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查询,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
6.其他不宜报名的。
四、招聘流程
招聘工作按照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组织测试、社会调查、确定人选、组织体检、公示聘用、办理入职等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10日17:30止,报名系统将于1月10日17:30关闭。考生在同一考试批次只能报考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同时需准备以下材料的电子文档(照片或扫描件均可,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
1.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招聘系统(https://wfw.qct.bolangit.cn/recruit/h5/#/login)注册个人账户,根据要求完善个人基础信息。登录招聘系统或泉州交发集团网站(网址:www.qzjtjt.com)“交发招聘”专栏,下载填写《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提供word文档和签名后的扫描文档或图片)。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明、学位证明、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请自行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进行在线认证,并提供验证报告;资格证书请提供资格确认文件、在线查询截图等相关材料)。
3.工作经历证明(可提供聘书、劳动合同、单位证明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具体工作岗位证明其中一项作为证明);涉及曾任中层职务的,填写《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履历情况补充表》(附件4)。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12月1日为基准日计算。
4.个人简历、近两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
5.近期彩色免冠标准证件照片1张,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审核。
6.《回避承诺书》(附件5)。
以上各项材料,上传至招聘系统。应聘有关问题,可咨询各招聘企业(联系方式详见附件6)。
(二)资格审查。审查截止时间为1月12日下午17:30,1月10日初审未通过需补齐材料的考生须于1月11日上午12:00前完成资料上传,考生若未按时补充报名材料则视为审查不合格。考生必须在审核原件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中,2024年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评审或执业资格考试已通过但尚未领取证书的,如有相应公布文件或成绩单,可按已获得该职称、执业资格证书予以确认。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报考人员,其第二学位证书(须全日制)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可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
招聘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的通知》中规定可报考应届生岗位的人员。招聘条件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含中共预备党员。招聘条件中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以1992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为计算口径,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根据工作安排,预计在1月底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经资格审查合格且符合开考条件的,考生应于1月17日至1月18日17:30登录报名系统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确认后安排考试座次,未确认参加考试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若因不可控因素,笔试及确认时间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招聘平台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后,准考证将统一通过招聘系统生成,请考生自行关注下载。岗位报名经资格审查后,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即可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或由用人单位结合报名人选综合素质、岗位紧缺程度等经报请交发集团批准后方可开考,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
(三)组织测试。测试包括初试、复试、终试等环节。
1.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进行,根据岗位类别采取不同的笔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综合基础知识》、《申论》、《专业知识》(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等)。具体时间、形式另行通知。笔试单科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含),低于50分者不予进入复试环节。采取“考核面试招聘”的岗位不进行初试,直接进入复试环节。若采取“考核面试招聘”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超过1:6的则组织进行初试,具体形式、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主要采用但不限于专业知识测试、半结构化面试等形式进行。根据不同岗位采取不同复试形式,具体时间、形式另行通知。根据招聘岗位名额,由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的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复试人选,复试人选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人员为复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复试人选。其中,半结构化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成绩当场统计、当场公布,低于75分者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面试考官产生办法如下:每个面试小组由7名考官组成,从考官库中随机抽签产生,考官在面试当天公开抽签分组到具体组别。
3.综合成绩计算办法。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40%和60%(免笔试人员初试成绩按同岗位参与初试考生第一名成绩确定),各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其中,初试环节参加《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申论》或《会计专业知识》)两科考试的,《综合基础知识》占40%、专业科目占60%,计算初试成绩;只参加《综合基础知识》或专业科目(《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知识》或《会计专业知识》)一科考试的,直接作为初试成绩。集团将按综合成绩1:1确定进入社会调查的人员名单,若综合成绩出现相同情况,则根据复试成绩排名先后确定;若综合成绩、复试成绩、笔试成绩均并列的,则由用人单位组织加试一轮。
4.合并招聘岗位选择及终试
(1)合并招聘岗位选择。合并招聘岗位(岗位代码:01-02)采取考生单向选择的方式进行,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成绩应达到合格分数线),从高到低依次选择意向企业。单向选择前,如出现考生弃权不参与单向选择的,递补考生先与其他同岗位的考生进行岗位选择,岗位选择后再进行终试。单向选择后,如出现考生弃权导致企业岗位缺额的,由递补考生经终试后,在缺额岗位范围内进行选择。合并招聘岗位选择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
(2)终试。适用于递补考生及大数据公司招聘岗位(岗位代码39-48),初试、复试成绩不带入终试。由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进入终试人选(合并招聘岗位中经单向选择,选择大数据公司权属企业岗位的考生应参加)。终试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实施。终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等形式进行,根据不同岗位采取不同终试形式,具体时间、形式另行通知。终试成绩合格分数线75分(含),采取面试形式进行终试的成绩当场统计、当场公布,低于75分者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社会调查。根据招聘岗位名额,由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的综合(终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进入社会调查人员名单。招聘企业对进入社会调查名单的人员进行社会调查,调查方式包括查阅个人档案、开具相关审核证明等,主要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证书、证件的真实性,任职经历、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及综治、失信被执行等情况。
从资格审查至社会调查环节(截止确定拟聘用人选前),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书及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如有特殊情形暂无法提供的,应书面报经招聘企业审批同意。
(五)确定人选。若社会调查结果符合岗位任职要求,由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的综合(终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组织体检。组织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女性拟聘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七)公示聘用。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存在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办理入职。
1.报到及实习时限。被录用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报到(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进行实习,具体以用人单位要求为准),逾期未报到或实习的,取消聘用资格。若有特殊情况经批准的,可延期报到。
2.人员递补。在社会背景调查、体检、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岗位招聘计划缺额时,有递补对象的,按规定依次递补一次。新录用人员在入职后2个月内(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算)离职或放弃聘用资格的,有递补对象的,按规定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对象需参加终试,具体要求见此公告终试要求;采取终试的岗位,如进入终试的考生终试成绩不合格,则该岗位不予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所有人员实行聘任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三年,试用期2-6个月(根据劳动合同及招聘企业实际确定),若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或不适岗,则予以转岗、降聘或辞退。聘用期满后,根据业绩考核情况,决定解聘或续聘。薪酬、食宿等按招聘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生应严格按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情形的,立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考生所填写资料、联系方式必须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生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录用资格,已录用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招聘过程中考生相关测试成绩及有关通知将通过泉州交发集团网站(www.qzjtjt.com)或泉州交发集团微信公众号(qzjfjt)等渠道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关注)查询。
(五)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泉州交通发展集团负责解释。
热忱欢迎社会符合条件的各位英才加盟,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充分展示才华的工作岗位和发展空间!本次公开招聘全程接受泉州交发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特别提醒:关于本次招聘的一切信息均以泉州交发集团官网发布的公告为准。集团从未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的各种培训机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泉州交发集团
2023年12月26日
文章来源:https://www.qzjtjt.com/detail.html?contentId=2023122639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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