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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三明大田兴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Tag: 三明大田兴田城市建设招聘 2023-09-18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3三明大田兴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13人。报名时间:2023年9月20日上午8点起至2023年9月26日下午6点止(工作日)。报名地点:福建兴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银山北路2号1幢五层)。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福建兴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福建兴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田城投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2.0125亿元,为大田县县属国有独资企业,由大田县国有资产营运中心履行出资人职责。主要经营城市建设的投资与融资、公用事业建设的投资、授权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城市规划区内公共财政支出项目的代建、政府赋予其它项目的代建、房地产开发经营、水泥制品制造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水利投资建设、林木采育销售、工程设计、房产测绘等业务。

  因工作需要,兴田城投公司下属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自愿报名、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坚持标准、择优聘用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量化考核与面试、体检与考察、聘用及公示等基本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1、兴田城投公司子公司--福建兴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兴田建设公司)计划招聘3名,其中注册安全师1名,办公室文员1名,会计1名。

  2、兴田城投公司子公司--大田县赤头坂国有林场计划招3名,其中办公室文员1名,生产经营科业务工作人员2名。

  3、兴田城投公司子公司--大田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水投公司)计划招7人,其中工程咨询员1名,办公室文员1人,造价人员2名、造价人员3名(应届毕业生)。

  以上岗位应具备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1的招聘信息表。

  (二)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至2005年 9月期间出生)。高级职称、特殊人才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7年9月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3.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从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需在报名时一并提供,未能提供的视为没有提供证书(证明)材料。

  4.专业设置:参考本年度机关事业单位专业指导目录。

  5.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学习、兼职等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相关工作经验”以社保缴交记录为准。

  6.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小于3:1;如低于3:1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及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与报考岗位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

  1.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具体的招聘通告、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在大田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告时间5个工作日,从2023年9月13日 至2023年9月19日 止。

  (2)报名时间:5个工作日,从2023年9月20日上午8点起至2023年9月26日下午6点止(工作日)。

  (3)报名地点:福建兴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银山北路2号1幢五层)。

  联系人:施女士 联系电话:0598-7229899。

  2.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提供学信网证明)、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请在报名前自行下载表格或到报名处领取后填写并贴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社保缴费证明单(如应聘岗位需工作经历请提供)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相符者,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3.注意事项:每位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

  四、资格审查及实操考核

  由城投公司资格审查考评小组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量化考核和面试环节。

  报考者应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核资格和聘用资格。

  有要求岗位实操的,由城投公司实操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实操考核。考核内容由考核小组确定。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考生实操成绩由考核小组评定。实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量化考核与面试

  采取量化考核与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量化考核与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量化考核满分50分、面试满分50分,或根据岗位需要设置实操计算考评分。

  1.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方式:由城投公司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量化考核和面试。具体评分标准详见《2023年城投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量化考核及面试评分表》。量化考核与面试时应聘人员携带涉及考评内容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评组现场打分、现场亮分,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3.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并请妥善保管。

  4.本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出具民政部门或乡镇政府证明)、农村脱贫户(出具农业农村局或乡镇政府相关部门证明)、零就业家庭(出具申请报告)、个人残疾(提供残疾证),等困难应届毕业生群体量化考核分加10分。

  5.应聘人员按量化考核分1:5进入面试。

  六、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1.考试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50分)+量化考核评分(满分50分),或根据岗位需要计算实操考评分。

  2.同分判定:若同一岗位有2名及以上报考者面试、量化考核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若面试、量化考核评分的成绩都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七、体检与审查

  面试和量化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特殊人才除外。根据大田县县属国有企业用工用编管理办法田委办〔2023〕27号文件规定确定体检人员(量化考核与面试合计总分需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入围),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大田人民政府网网站上公示。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后,将进行应聘资格复核和考察。对应聘人员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由县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综治等部门进行协审。若体检、考察、协审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人员招聘不满的,按报名同一岗位应聘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及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大田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他相关说明

  1、岗位性质:企业职工。新聘员工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为三年,在服务期内离职,参照县人社局制定的行政事业单位提前离职人员有关标准计算缴纳违约金。

  2、待遇: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岗位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给予辞退。

  3、所招聘人员的工资报酬由企业按岗位设定发放,并按有关规定交纳五险二金。

  4、应聘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填写报名表,参加量化考核与面试时须携带相应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应及时补办或携带有效期内的护照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否则不得参加量化考核与面试。

  5、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自动丧失应聘资格。

  6、有违法等其他按规定不得报名情形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

  十、纪律和监督

  1.加强公开招聘监管服务。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对招聘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招聘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2.考生与聘用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属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岗位的工作,不得在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3.考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恶意报考、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骗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体检、考核中舞弊、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失信档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公开招聘工作将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者举报。监督电话:0598-7224388。

  5、未尽事宜由福建兴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8-7229899。

  附件:1. 2023年福建兴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岗位信息表》;

  2. 福建兴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福建兴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工作人员量化考核评分及面试成绩汇总表》。

  文章来源:http://www.datian.gov.cn/xxgk/gggs/202309/t20230913_19430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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