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漳州东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编外教师公告
2023年东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编外教师公告
根据东山县部局办联席会议有关精神与我县师资需求情况,决定组织2023年东山县中小学、幼儿园编外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幼儿园教师16名。
(二)小学教师75名。其中:语文31名、数学31名、英语6名、体育5名、美术1名、音乐1名。
(三)初中39名。其中语文10名、数学6名、英语6名、历史2名、政治2名、物理3名、地理4名、化学1名、生物2名、体育1名、美术2名。
(四)特教学校2名。
二、招聘条件
(一)符合《2023年漳州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所规定的职位条件;幼儿园、小学(数学除外)招聘范围为本县户籍或父母、夫妻其中一方为本县户籍;小学数学、初中招聘范围户籍不限。
(二)参加2023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合格未被录用的人员。
(三)所有招聘条件的认定、资格复核、体检、考核等均参照《2023年漳州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规定的(不含加分)办法执行。
(四)已聘用为我县编外教师或曾在我县已自愿解聘的编外教师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五)如报名人数不足岗位数,本人愿意,可从不同学段相应学科报名对象中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中调剂,也可用于其他紧缺学科补充招聘,招聘总数保持不变。
三、招聘方式
编外教师招聘以2023年4月30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项)为依据,在报名截止后,按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相同时,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以学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全部相同用增加面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和考核合格后,对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根据近期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推进会议有关精神,符合条件的2023年困难高校毕业生予以优先录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20日-21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报名者本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现场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地点:东山县教育局一楼梯形教室。
(三)提交材料:现场报名期间,县教育局将对应聘人员同步进行资格审查。须提交:
1.《东山县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编外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插入相片后打印纸质材料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口簿复印格式为:上半页为户籍簿首页地址栏部分,下半页为本人信息页)及能够证明与关联人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参加2023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登记表》(并在“应聘者电子签名”下方签署本人姓名)、笔试成绩单(笔试成绩单需由应聘者现场打开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确认);
(四)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资格条件,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一经核实,取消其招聘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五、体检
(一)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
(二)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缺席、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后放弃所空缺的职位,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三)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六、考核
(一)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县教育局及相关部门负责。
(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
七、管理办法及待遇
(一)合同签订
编外教师实行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教育局统一组织选岗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限暂定三年,聘用期满视其岗位需求确定是否继续续聘。
(二)待遇
1.招聘的编外教师每人每年财政预算额度60000元(含工资、福利、“五险一金”等),由劳务派遣公司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统一办理“五险一金”手续。劳动合同终止后,不再为解聘人员缴纳“五险一金”,解聘人员尚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可以自行按规定接续养老、医疗保险关系。
2.在财政核拨的年额度内,提取一定数额作为月绩效奖励和年度考核奖励,由学校根据考核结果,对满学年工作、工作表现优秀的给予兑现月绩效奖励和年度考核奖励,考核方式参照在编教师。
3.编外教师在评优评先方面与在编教师具有同等权利。
(三)管理
1.县教育局根据各校教师实际需求情况,对编外教师可在全县范围内统一调配。不服从调配的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已签合同的予以解除。
2.编外教师须在中小学的教育教学一线岗位工作,离开一线岗位的,视为违约予以解除合同(教育局批准的特殊情况除外)。
3.编外教师要服从所在学校的工作安排,学校负责对其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县教育局负责对考核工作的监督,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给予解聘。
4.编外教师因参加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新任教师招考、参军、个人原因自愿解聘的,应提前告知学校并提交书面解聘申请。第一学期解聘的,不享受全年月绩效奖励工资,第二学期解聘的,不享受下半学年月绩效奖励工资。被我县新任教师招聘录用的,按连续工作确认,月绩效奖励工资不受影响。
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东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96-5889391,联系人:俞老师。
东山县教育局
2023年7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www.dongshandao.gov.cn/cms/html/dsxrmzf/2023-07-13/3488346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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