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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福州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化选聘公告

Tag: 福州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化选聘 2023-06-25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3福州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化选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50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9:00至7月1日17:30。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转载如下:

  2023年福州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化选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工作力量,推动福州新区新一轮高质量发展,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5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报考者逐条仔细阅读,正式报名则视为完全知悉且同意本公告所述事项):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要采取网络报名、考试、心理测验、体检、资格审查、公示及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组织和实施单位

  本次选聘由福州新区党群工作部牵头组织,委托福州人才市场有限公司具体实施。

  三、信息发布渠道

  本次选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福州新区官方网站(http://fzxq.fuzhou.gov.cn/)、福州人事人才网(https://www.fzrsrc.com/)、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及“福州新区发布”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报考者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选聘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畅通。

  四、报考者资格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犯罪记录;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年龄条件上限以岗位要求为准;

  6.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报考者专业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其他条件详见《2023年福州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化选聘岗位表》。本次选聘岗位工作地点均位于福州新区核心区(滨海新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起止时间计算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必须在2023年7月(含)前取得;相关工作经历需计算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含),按足年足月累计。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在2023年6月(含)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未经公告的与时限有关的条件,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6月(含)。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1.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以网上报名、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

  遇技术问题可咨询福建考试报名网技术服务热线15005916970(工作时间)。

  2.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9:00至7月1日17:30。请报考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上述网站,提交个人信息及以下材料:

  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

  ②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④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职称相关证书材料。

  3.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4.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请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二)资格初审

  报考者报名成功后,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申诉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申诉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9:00至7月3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机会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申诉电话:0591-83301709。

  (三)资格复核

  选聘实施单位福州人才市场有限公司将对通过初审的报考者进行资格复核,需报考者本人携有关文件材料前往资格复核地点。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并通过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件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需提供材料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有要求相关工作经历岗位的证明或职称相关证书材料)。

  资格复核时间:2023年7月5日至7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资格复核地点另行通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若出现报考人数过多的情况,资格复核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以实际通知为准。

  (四)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核的报考者应及时关注、登录报考网站,自行上网打印本人准考证。

  六、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行政职业能力及公文写作能力,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报考者可关注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

  3.笔试地点。笔试具体考点将在准考证上详细标明。

  4.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后,报考者可登陆福建考试报名网查询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

  (二)面试

  1.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以及其他具体事宜,将在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公布。

  2.面试前,因报考者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由此造成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规定时限内,从报考该职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的人员。

  (三)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规则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计划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心理测评的报考者。综合成绩排名可于面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查询。如出现同分情况,由福州新区党群工作部根据岗位条件择优提出人选。

  七、心理测评、复审和体检

  (一)心理测评主要测试报考者抗压能力,包含能力测试、人格测试和兴趣测试等。心理测评不合格或无特殊原因缺席心理测评者,取消聘用资格,并在该岗位的报名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二)由福州新区党群工作部对拟进入体检环节的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通过者,取消聘用资格,并在该岗位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入围名单及体检具体事宜另行公布。

  (三)体检由选聘实施单位福州人才市场有限公司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及合格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费用由报考者自理。若体检不合格,报考者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的,以及因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而产生空缺的选聘名额,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八、公示及聘用

  (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

  (二)公示情况不影响聘用的,由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服从岗位调剂。

  (三)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并经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四)聘用人员受聘后,最低工作年限2年,工作满2年方可报名参加公职类考试(包括但不限于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考、教师招考等)。

  九、其他报考条件的说明

  (一)学历认证要求

  1.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及学位原则上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上查询。

  (二)专业与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

  报考者的毕业证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应当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要求相匹配。例如:招考岗位条件为中国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或以上,报考者必须为中国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取得该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并被授予与学历对应的学士或以上学位;即专业、学历、学位三者要一致。

  (三)专业要求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为准,报考者应只字不差、如实填写。以境外学历报考且专业名称为非汉语的,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四)工作经历的认定

  1.报考者需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清单;自主创业人员,可提交营业执照及收入证明等相关材料。无法提交上述材料的报考者,可提供就业单位证明和工资流水清单等佐证材料。

  2.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工作经历。

  3.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选聘,未尽事宜由选聘实施单位福州人才市场有限公司受权解释。咨询电话:0591-83301709(工作日上午8:45-11:00,下午15:00-17:00)。

  (二)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者的,均与本次考试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2023年福州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化选聘岗位表

  福州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6月24日

  文章来源:http://fjksbm.com/s/fzxq2306/news/bulle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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