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地方站: 福州 泉州 莆田 龙岩 三明 南平 宁德 漳州 厦门
您的当前位置:福建省公务员考试网 >> 福建事业单位及其他招考 >> 事业单位

2023年南平市属校第六届“人才·南平校园行”紧缺急需教师招聘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公告

Tag: 南平市属教师招聘资格审核面试 2023-02-28    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3年南平市属校第六届“人才·南平校园行”紧缺急需教师招聘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公告已公布,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转载如下:

  2023年南平市属校第六届“人才·南平校园行”紧缺急需教师招聘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公告

  根据《2023年南平市属校第六届“人才·南平校园行”紧缺急需教师招聘公告》有关规定,现就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进入现场资格审核名单

  经网络报名、初步审核,以下人员拟进入现场资格审核,名单详见《拟进入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名单》(附件1)。

  二、现场资格审核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详见《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安排表》(附件2)。

  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核者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核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发放《面试通知书》。

  2.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材料

  (1)报名表(附件3)原件1份(需本人亲笔签名);

  (2)2023年南平市属校第六届“人才·南平校园行”紧缺急需教师招聘承诺书(附件4)原件1份(需本人亲笔签名);

  (3)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学校教务处出具的是否属于师范类专业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非师范类专业考生可以不用提供);

  (6)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7)学信网(学位网)学历(学位)电子备案表(认证报告)各1份;

  (8)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1份;

  (9)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原件4份、复印件1份。

  注: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学信网(学位网)学历(学位)电子备案表(认证报告)最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现场资格审核时未能提交,可以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交给用人单位审核。逾期未能提交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的材料失真的,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各招聘岗位面试时间、地点详见《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安排表》(附件2)。

  请参加面试人员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核通过后发放)在指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未按时到达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片段教学的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效果等。考生在备课室现场备课40分钟,现场片段教学10分钟。片段教学面试教材由考场提供,教材信息详见附件5。

  片段教学面试流程如下:

1

  3.面试成绩说明

  (1)面试总分100分,由面试评委小组进行成绩评定(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个别职位进入面试报考者出现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以上。

  (2)面试由评委当场打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所得的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作为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若同一岗位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时,且同时达到录取条件,按程序报批后,可加试一场,名次按加试的测试成绩排列。

  4.注意事项

  (1)面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不得携带其他材料进入考场。

  (2)面试期间,面试人员不得使用任何通讯工具。

  (3)考生在面试过程中,只能报顺序号,不能透露本人姓名或毕业学校等个人信息,否则取消面试成绩。

  (4)面试人员必须服从安排,不得擅自离开指定地点,不得互相交流串场,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面试地点;

  (5)请面试结束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后续工作。

  四、后续工作安排

  面试通过人员,将进入后续的公示、复核、体检、考察等程序,具体时间另行安排,并由用人单位直接与考生联系。

  >>>点击查看:附件1-5

  1.《拟进入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2.《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安排表》

  3.报名表

  4.承诺书

  5.面试教材

  文章来源:http://jyj.np.gov.cn/cms/html/jyj/2023-02-24/1590887513.html

更多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http://ww.fj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38242号-28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