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福州市连江县优秀教育人才招聘公告(第五轮)
2022年连江县优秀教育人才第五轮公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开展2022年连江县优秀教育人才第五轮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研究生类:年龄35周岁(含)以下(即1986年5月至2004年5月期间出生),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本科类:年龄30周岁(含)以下(即1991年5月至2004年5月期间出生),省内本科高校2022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2022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
二、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学校为连江县直属中学,招聘岗位9个,其中研究生类岗位2个;本科类岗位7个。具体岗位学科及要求见《2022年连江县优秀教育人才第五轮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7.本次招聘不含连江县在编在岗教师。其他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或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招聘信息在连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zlj.gov.cn/)和部分大学校园内发布。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5月20日。
2.报名办法:采取网络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附件3)进行报名。本科类对象需在报名时上传优秀师范毕业生证明。
(二)资格审查
1.资格预审。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预审,审查结果由招聘工作人员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到应聘人员。
2.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另行通知。届时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1)《2022年连江县优秀教育人才第五轮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
(3)教师资格证(若未取得,应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
(4)研究生类对象提供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类对象提供优秀师范毕业生证明、就业推荐表和大学期间课程成绩单;
(5)报到证。报到证因档案寄存关系确认,而非就业原因被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或人才服务中介机构签章的,需由签章单位出具相应证明。本科类对象可以在正式报到时提供。
(三)组织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面试内容包括片段教学、回答专家提问(片段教学前需要编写教案,但教案不记分),面试教材为相应学科现行高一教材。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四)选岗
面试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考生按照成绩分类别分学科排名顺序依次选岗并签订就业协议。拟参加选岗对象因故自行放弃选岗资格的,根据考试合格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试合格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连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有关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
(2)规定日期前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书)或相关证件(书)审核不合格的;
(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
(4)审档不合格的;
(5)与原单位有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五、福利待遇
(一)聘用人员纳入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内管理;
(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10年,提供周转房;
(三)“双一流”高校毕业生,享受每人每月1000元的生活津贴(发放五年)。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连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组织实施,连江县纪委监委驻连江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守保密纪律。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七、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历学位
1.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学位原则上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4.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关于专业要求。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详见本公告附表各有关岗位)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对博士和留学人员的专业要求按相近原则认定。
(三)各招聘程序应聘人员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事宜,由连江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91-26230015。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http://ljx.fuzhou.gov.cn/xjwz/zwgk/gggs/ztzl/jyzt/zwgk/tzgg/202205/t20220512_43609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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