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平市建瓯市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人员招聘公告
2022年建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招聘公告(第三轮)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落实南平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的《关于加强南平市人才工作的十条措施》,根据《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2022年建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的复函》(南人函[2021]102号)、《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平市引进“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委人才[2020]1号)、精神,为吸引更多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来建瓯就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省内外高校毕业生招聘一批我市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的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参加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计划聘用紧缺急需专业人员30名。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2年建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岗位简章(第三轮)》(以下简称《简章》)。
二、招聘条件和其它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至2003年5月期间出生)。若岗位对年龄条件有另要求的,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6.各招聘岗位条件以《简章》的要求为准。相应资格条件详见各岗位信息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③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④现役军人;⑤2022年7月31日前服务期未满的大学生村官;⑥南平辖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录(聘)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及事业单位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人员;⑦未达到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⑧近5年内为南平市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其他要求
1.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2.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必须在2022年5月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22年5月之前取得相关证书。
三、相关待遇
(一)薪酬待遇: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其他待遇:按《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平市引进“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委人才[2020]1号)、《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平市“才聚武夷”行动计划〉的通知》(南委人才[2021]2号)文件执行。
政策待遇按“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四、招聘流程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于2022年5月15日在高校接受考生现场报名及政策咨询解答,报考考生也可以先进行网络(电子邮箱)预报名,再到现场报名,具体方式如下:
(一)报名方式
1.网络填报。
考生下载填写《2022年建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预报名表》和《2022年建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预报名花名册》;并于现场报名前将预报名表和预报名花名册发送至电子邮箱670934194@qq.com。
2.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通过的,由报考者本人填写《2022年建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表》。本次招聘岗位均不作比例要求,不收取报名费用。
(1)现场招聘时间和地点:
2022年5月15日(星期日)9:00-11:30,福建医科大学乌山校区室外广场(福州市交通路88号)。
外校考生具体现场报名地点将通过考生本人发送邮箱670934194@qq.com的邮箱联系方式进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报名期间,省内外报名人员必须到指定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和参加面试,否则网络预报名无效。
本次招聘后对人员空缺的招聘岗位,今后还将在省内、外高等院校进行专场招聘或参加校园招聘。
(2)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岗位实行按场次优先择岗,每场招聘择岗后的空缺岗位,再进行下一场补充招聘。
现场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人数时,实行现场面试签约;报名人数多于岗位招聘人数时,优先录用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剩余岗位再择期开展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招聘工作按人事管理权限分别由建瓯市人社局、市卫健局、市总医院共同组织实施。
(3)报名要求:报考者应符合应聘条件要求,应届毕业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四份)。往届毕业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两份),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等材料。同时,南平市外在职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两份)。
(二)体检、考察
经资格审查和面试合格的考生,作为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体检合格的考生,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其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南平市外在职考生面试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在体检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因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三)聘用
1.拟聘用人员在建瓯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起最低服务期限满5年(不含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2.被聘用人员应在组织、人社部门下发聘用文件之日后的7-10个工作日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履行违约责任。
(四)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或首次签订《聘用合同》限定的服务年限视为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在最低服务年限期间,聘用人员不得提出辞职、调动等。
2.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准予报考。
3.报考前应认真对照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岗位要求后,再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考生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 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5. 在面试、体检及政审考察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五、咨询方式
报考者可咨询:0599-3715336(市人社局)、0599--3827707(市总医院)。
建瓯市委人才办 建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6日
文章来源:http://www.jo.gov.cn/cms/html/rsj/2022-05-06/20085324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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