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下半年宁德市市直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招聘582人公告
2021下半年宁德市市直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582人。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1日上午9:00至10月26日下午5:00。笔试时间及地点:2021年11月7日(星期日)下午2:00-4:00。笔试地点设在宁德市区,具体考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有需要的考生复习可参考2021年福建事业单位课程。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下半年宁德市市直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暂行办法》、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下半年宁德市市直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宁人社〔2021〕180号),现将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的毕业生(含2021届毕业生);经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的各类在职人员(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同意解聘、解除或调动证明,无面试的岗位在体检前提供)。
招考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下半年宁德市市直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计划表中未注明经费性质的,均使用财政核拨编制。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0年9月至2003年9月期间出生);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不得报名或取消聘用资格情形: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未满1年的,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三)具体条件
1.专业类别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其中宁德市职业教育集团0027岗位中的“电工电子类”专业参照《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
2.面向地区为“宁德市”是指2021年10月26日(含26日)前常住户口在宁德市的报考人员,宁德市内外院校的2019、2020、2021届宁德市生源毕业生,均视为宁德市报考人员。招考范围限在“县(区)”“福建省”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
3.岗位所需证书取得截止2021年10月26日(含26日)。其中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以教育部认证为准,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除学历、学位证外,报考人员在2021年10月26日(含26日)前通过考试但未取得相关证书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通过考试的书面结论,方可视为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书条件。计划表中规定的证书含所列以上各类证书。
4.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升产业工人队伍素质十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139号),对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相应的岗位。
5.报考人员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查询认证。
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其毕业证、学位证必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二、报名办法
采取网络报名,不缴费,每个报考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成功报考后,不得改报其它岗位,程序如下: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人员应在2021年10月21日上午9:00至10月26日下午5:00,登录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ingde.gov.cn/),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宽度300像素,高度400像素,分辨率为350dpi左右,大小15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人员将无法及时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报名咨询电话:详见计划表中的联系方式。
报名网络技术支持电话: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0593-2077115、2318009。
政策咨询电话: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0593-2918817、2870802。
(二)资格初审。市直单位主管部门,蕉城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屏南县、霞浦县、周宁县、寿宁县、柘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相应的报考人员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2021年10月22日上午8:00至10月27日上午12:00。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其中10月25日、26日的报考人员在10月27日上午12:00前查询。资格初审未通过的,须在10月27日下午4:00前重新选择岗位报考。报考人员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改报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诚信报考;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自行判断错误或提供信息不实,后果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虚假身份进行报名,扰乱网络报名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笔试安排
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对紧缺专业报名后仍达不到1:3比例的,需经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开考。
(一)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数理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判断推理能力和常识应用能力等,全部为客观性试题。
(二)打印准考证: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11月3日至11月7日上午登录报名系统,在线填写《个人健康申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打印准考证。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定于2021年11月7日上午8:30-11:30安排专人为打印准考证有困难的报考人员提供帮助。
(三)笔试时间及地点:2021年11月7日(星期日)下午2:00-4:00。笔试地点设在宁德市区,具体考点见准考证。
考生必须随带准考证、身份证和考试有关用具进入考场。《综合基础知识》试卷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根据考试情况确定。
(四)笔试加分
1.加分对象:符合政策文件要求的福建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可以享受笔试成绩加分。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笔试加分和“专门岗位”招考。报考“专门岗位”的人员,不再享受笔试加分优惠政策。
2.加分办理:符合笔试成绩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需在2021年11月3日至5日、11月7日上午11:30前向招聘单位的同级人社部门提交加分资格认定所需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报名序号、报考岗位及代码),办理笔试成绩加分确认手续,逾期责任自负。
各级人社部门联系方式: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93-2918817、2870802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93-2820702
蕉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93-2290879
屏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93-8966362
霞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93-8059198
周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93-5624031
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93-5528012
柘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93-8382187
(五)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21年11月17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核
2021年11月17日至11月19日,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或县(区)人社部门对入闱面试(无面试岗位入闱体检)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书面原件材料复核,确定参加面试(体检)人员。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招聘单位的要求和招考岗位特点,采用公共题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各岗位面试形式详见计划表)。
参加面试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岗位计划数的3倍,在及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如果个别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70分为及格。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
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计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聘用;若笔试成绩也相同时,经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再进行面试加试。对不实行面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聘用。笔试成绩相同时,组织公共题面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聘用;若面试成绩也相同时,经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再进行面试加试。
七、体检和考核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其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无面试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县(区)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的医院应是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书面复检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八、聘用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公示前,各级人社部门将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同级人社部门再复核为准。市直和县(区)事业单位拟聘人员将分别在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县(区)人社部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资格复核、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应在各环节规定时间内完成,从进入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县(区)人社部门指定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报考人员有关招聘单位及具体岗位问题,请直接拨打计划表中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投诉监督电话:0593-2918815(宁德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人员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次公开招聘若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需调整时间安排,另行发布公告。
本公告由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文章来源:http://rsj.ningde.gov.cn/zwgk/gsgg/202109/t20210929_153010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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