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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福建省节能中心招聘面试公告

Tag: 2021年福建事业单位福建事业单位事业单位 2021-07-22    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福建省节能中心招聘面试公告发布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1年福建省节能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及相关要求,现将进入参加面试人员的相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面试具体工作安排

  (一)考生资格审查

  按照《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7月20日前完成进入面试人选的资格复审(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经福建省节能中心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二)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重点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及相关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面试试题由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制,不另行出题和提问。面试时间13分钟(含思考时间)。应试人员可以按顺序答题,也可以不按顺序答题。答题完毕,考官当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三)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21年7月24日上午,8:00开始。

  面试人员和考官以及工作人员分别于7:30之前到达,实行封闭式管理。引领员7:30前到节能大厦1号楼一楼大厅引领考生至二层候考室抽签、候考。

  2.面试地点: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节能大厦1号楼二层会议室。

  (四)考生面试顺序和抽签

  面试前30分钟,应试人员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按照序列逐个面试。面试当天考生如放弃参加面试,视为弃权,因面试候考迟到未参加抽签也视为弃权,不递补。

  二、面试工作流程

  7:00 工作人员报到,地点:节能大厦1号楼二层会议室。

  7:20 考生报到,考生“八闽健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点,地点:节能大厦1号楼一楼大厅。

  7:30 引领员带领考生到二层候考室,明确考试要求,收缴通讯工具,抽签。

  7:30 考官报到,地点:节能大厦1号楼二层会议室,统一培训,明确纪律要求。

  7:40 面试监督人员接卷。

  8:00 面试开始。

  附件:

  1.《面试应试者须知》

  2.《考生违纪处理暂行规定》

  福建省节能中心

  2021年7月14日

  附件1

  面试应试者须知

  一、应试者应提前30分钟(7:30)进入候考室,并将本人通讯工具交考务工作人员统一封存;

  二、应试者不要打听或相互交流与面试有关的问题,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严格遵守面试相关规定;

  三、应试者提前进行面试顺序抽签,个人所抽取的号码即为面试顺序号,严禁应试人员相互之间交换抽签号。

  四、每人面试时间为13分钟(含思考时间),面试终止时间前1分钟,考务工作人员会提示;面试时间结束时,考务工作人员宣布“面试时间到”,应试者应停止答题,经主考官示意,应试者由考务工作人员引领离开考场。

  五、面试全过程实行封闭式管理。与面试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考场,考生要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面试前须在候考室等候,由引领员带入考场。

  六、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和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设备等物品和资料进入考场。

  七、考生不得穿制服、单位统一工作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或佩戴标志性徽章、饰物等。

  八、考生离开考场后进入休息室等候,不得返回面试考场和候考室,不得与外界联系,不得擅自出入休息室,出入休息室须有工作人员专人陪同。

  附件2

  考生违纪处理暂行规定

  一、面试当日不参加考试的,或开考后到达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缺考处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停止面试,清退出考场,按零分处理:

  1.未经允许,擅自进入面试考场,或擅自离开候考室、休息室的;

  2.进入候考室后,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及其它电子产品的;

  3.考生相互之间交换抽签号的;

  4.在面试过程中,将本人的姓名、籍贯、父母信息、工作单位及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透露给考官的;

  5.携带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和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设备等物品和资料进入考场的;

  6.在面试过程中,使用各种设备接收考场外信息,或以任何形式与外界联系的;

  7.穿制服、单位统一工作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或佩戴标志性徽章、饰物等进入考场的;

  8.将面试试题和草稿纸等相关资料带出考场的;

  9.采取其它手段进行作弊的。

  三、对无理取闹,扰乱考场秩序,打骂考官、工作人员和考生,威胁他人人身安全者,除取消考试资格外,按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部门处置。

  文章来源:http://gxt.fujian.gov.cn/gk/gsgg/202107/t20210720_5651873.htm

  涉及考生信息,详细名单见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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