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招聘公告
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为有效做好我区“平台福州”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较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服从单位对工作岗位的安排。
(四)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五)具有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
2.学历、专业、户籍等各项有关资格条件,均以报名日首日为截止时间(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关毕业证书);
3.报名专业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采取本人到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7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三)报名地点: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福州市长乐区首占新区广场南路813号工业和信息化局9楼906)。咨询电话:0591-28922188/28922299。
(四)报名材料:
1.《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或报名现场领取);
2.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相片4张。
三、资格审查和考试
报名者对所填内容及提供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截止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审查。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为面试人选。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统一试题作答,封闭式答题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向报考人员宣布。
(2)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合格线60分。所有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公示栏上公布。
(3)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持面试通知单及本人身份证参加。不按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单或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考察,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聘用
由招聘工作小组在试用期内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在这期间,招聘单位将严格按计划进行考核把关,对工作不理想或不能胜任者,可以沟通后延迟转正或辞退。考察结果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办理聘用手续,并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岗位,聘用人员须服从调配。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延迟转正或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如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未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造成与原单位存在纠纷或其他问题,由拟聘用人员自行负责。
因拟聘人选弃权而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报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按每月2600元标准发放,正式聘用后工资按每月3300元标准发放,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工作地点:滨海新城。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媒体和群众的监督。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报名及候考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并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八闽健康码”,考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八闽健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对持“八闽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网址: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九、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面试辅导班。
2.本公告由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www.fzcl.gov.cn/xjwz/zwgk/rsxx/zkzp/202106/t20210628_412936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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