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加分公告
2021年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笔试加分公告
现将2021年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办理加分手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有关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到指定地点办理加分手续:
一、符合原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有关规定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提供以下材料:
1.退役运动员需提供退役证明、获奖证书。
2.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证,获得优秀士兵的需提供优秀士兵证书或优秀士兵登记(报告)表,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需提供立功受奖证书或个人奖励登记(报告)表;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大学毕业生、在校生、在籍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需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书。
二、符合《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有关规定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福建省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发放的相关证书。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21年7月31日服务期满但尚未考核的考生,需提供县级以上服务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且最迟于体检前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供者如果为拟聘人员的,取消聘用资格。
以上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如果存放在个人档案中,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申请加分人员应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优惠政策。
三、办理流程
1.请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填写《2021年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详见附件),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以压缩包的形式于2021年6月26日前,发送至邮箱172254221@qq.com(邮件文件名为“姓名+岗位代码”),并通过EMS将纸制材料于2021年6月27日前寄达福建省委编办机关党委(福州市华林路76号省府大院内),联系人:魏秋萍,联系电话:0591-87304007,逾期不予受理,后果自负。
2.加分证明材料的面审要求、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前将在中共福建省委编办门户网站和福建考试报名网对符合有关政策予以加分的人员进行公示。
4.报考人员需及时关注中共福建省委编办门户网站和福建考试报名网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s://fjksbm.com/s/fjbb2105/news/351d06ea-f300-42fe-9fb5-715396cc5b01
涉及考生名单请详见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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