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招聘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招聘-文员1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
此次招聘1名劳务派遣人员,具体岗位及要求如下: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工作制度;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者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21年6月1日前取得;
5.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若体检不合格,则不予聘用;
6.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工作分配。
(二)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5.其他法律法规不适合录用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由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聘用等环节组成。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8日--2021年6月22日。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平潭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平潭县潭城镇翠园南路安置房4号楼3层)
联系人:林晓云,电话:18950388891
报名时间:早上8:00--12:00
下午3:00--6:00(周末除外)
4.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学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的在线验证报告。
(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户主所在页及本人户口页)。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资格审查和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如报名材料中缺少上述要求的有关材料,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取得面试资格,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三)体检
通过面试的考生,请自行到县级以上医院集中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形成岗位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体检人选。
(四)公示与录用
面试情况和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为拟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平潭人才”网及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按相关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合格聘用的工作人员与平潭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至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工作。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的人员与平潭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两年一签),工资待遇按《平潭综合实验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岚党群联〔2020〕5号)执行,不安排住宿。
本次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8日
文章来源:http://www.ptdao.com/news/25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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