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三明清流县招录城镇社区工作者公告
2021三明清流县招录城镇社区工作者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1年5月14日8:30至5月18日17时(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有需要的考生可结合2021年福建事业单位课程进行备考。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福建三明清流县公开招录城镇社区工作者13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市、县关于社区建设相关精神,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专业化、职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切实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清流县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清流县加强城市社区治理工作(2021-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清社〔2021〕1号文件)、《清流县关于加强城市社区治理的若干措施》(清委办发明电〔2021〕29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城镇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名额
本次共计划公开招录城镇社区工作者13人。具体招录职数公布如下:
龙津镇长兴社区工作者2人
龙津镇凤翔社区工作者2人
龙津镇翠园社区工作者2人
龙津镇渔沧社区工作者2人
嵩口镇九龙社区工作者1人
嵩溪镇新街社区工作者1人
长校镇校溪社区工作者1人
林畲镇天康社区工作者1人
灵地镇瑞云社区工作者1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熟悉电脑办公软件操作;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并提供近一年内的体检报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29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5、对目前已在城镇各社区服务的社区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或已获得社会工作执业水平证书人员,笔试成绩可加5分(不重复加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违反法律法规,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2)违反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正在被审查调查(侦查)的;(3)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4)受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的;(5)近3年内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且被劝退、除名的,或者仍在限期改正的;(6)参与邪教、非法宗教组织及其活动,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7)涉及“村霸”、涉黑涉恶的,或者利用宗族房头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干预村务的;(8)在换届中存在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利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破坏选举工作的;(9)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多数党员、群众不认可的;(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11)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情形的。
三、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4日8:30至5月18日17时(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地点设在县社区办(民政局五楼)。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必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报考,资料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1)身份证。
(2)户口本。(婚配户口未迁入的需带结婚证)
(3)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如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一并携带。
(4)近期同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照片(注明本人姓名、报考社区。)。
(5)填写完成的《清流县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4、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5、城区社区报考人员为本县户籍(清流生源毕业生或因婚配在清流居住人员视同本县或镇户籍)。嵩口、嵩溪、长校、林畲、灵地五个镇报考人员仅限本镇户籍人员报名。
6、报名设资格审核,考生报考后,招录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对考生的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方可视为报名有效,且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审核不通过的,视为报名无效,工作人员会将考生的报考请求退回,考生可以重新选择其他岗位报考。考生应根据报名时间节点要求,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因资格审核不合格,且未能及时另选其他岗位报考而错过报名时间的,视作考生放弃报考。
四、考试方法和内容
考试方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2021年5月29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清流县城关,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迟到者取消考试资格。
4.加分规定: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政策规定加分。加分加入笔试成绩。笔试加分的考生应在2021年6月10日15:00至6月11日下午18:00持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清流县社区办(县民政局)审核,符合条件加分人员名单将在县公示栏公布。逾期未送达相关证件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加分。
5.成绩查询及公布: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在县民政局查询。
6.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
(二)面试
1.面试人选按照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前对入闱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进入面试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笔试准考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县民政局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未送达相关证件、证明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3.入闱面试的考生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交书面放弃面试声明。如资格复审合格后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两天下午18∶00前提出书面放弃面试声明。空缺的面试人选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4.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规则: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考察合格的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县公开栏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经查属实,不予聘用。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县社区工作者管理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办理聘用手续),聘期及年度考核参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
七、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岗位条件、资格审核、面试问题解答):
县民政局:0598-5324581,15859819181,江先生;
中共清流县委组织部 清流县民政局
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www.fjqlw.com/2021-05/13/content_1109282.htm
如果你做不到每天频繁的刷新网站,又想在较短时间内看到新鲜出炉的资讯,可以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福建公务员资讯网(fjgwyorg),获取资料: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