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福州闽侯县医院和闽侯县人民医院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关于2021年闽侯县医院和闽侯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岗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按照《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规定,2021年,闽侯县医院和闽侯县人民医院计划招聘3名编内紧缺急需岗位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满18周岁;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考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闽侯县卫健系统
招聘紧缺急需岗位高层次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
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公职的;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招聘面向全国,招聘对象年龄以《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现役等相关证书及资格条件的认定均以2021年5月11日(报名第一天)为截止日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其第二学历(位)的专业可用于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
报考者的学历(位)须在国家学信网、学位网站可查询。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名方法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21年5月11日2021年5月17日。
3.报名地点:闽侯县卫生健康局(二楼人事教育科)。
4.提交材料: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毕业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和相关资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表,电子学历备案表。在职报考者还应提交所在单位以及卫健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取得联系。
三、面试
1、考试采取“专业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本次招聘开考比例可根据实际报名情况降低为1:1。
2、正式面试名单将在面试前公示在福州卫生人才网,面试由闽侯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考生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成绩的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报考者面试成绩可在考试结束2个工作日后通过福州卫生人才网查询。
四、考试成绩的计算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并列的,加试一场医学技能测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医学技能测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且不安排报考者在闽侯县属医疗卫生单位进行体检。
1、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2、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从报考该岗位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闽侯县卫健局组织对通过考试的拟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
六、公示和聘用
1、拟聘人选从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网站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招录到人员聘用后人事档案寄存闽侯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合同登记手续,服务期不低于10年(规培时间和半年及以上的进修不计入服务期)。
3、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优惠政策
招聘到的人员奖惩办法,按照《闽侯县关于引进卫技人才的实施意见》(侯卫人〔2020〕20号)执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招聘到的人员入编后违约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的,除“实施意见”规定停止其所享受的生活津贴和购房补贴待遇,并追回已发放的生活津贴和购房补贴外,还须赔偿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①剩余服务年限每年2万元的标准赔偿,②对已领取生活津贴和购房补贴的对象,还须另行赔偿已领取生活津贴和购房补贴1倍的违约赔偿金,③服务期间参加半年及以上进修的对象还须退还半年及以上进修期间发放的工资福利等经费。
八、咨询和监督
福州卫生人才网(www.fzwsrc.com)、闽侯县政府网(www.minhou.gov.cn)是发布招考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或通过电话咨询,同时应确保手机畅通方便用人单位联系。招聘工作有关问题,请与闽侯县卫生健康局人事宣教科0591-62099890联系。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本公告由闽侯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请点击下载)
闽侯县卫生健康局 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110.80.136.57:9080/policyinstruct/2021/16195985886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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