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厦门翔安区所属事业单位编内招聘公告
厦门市翔安区所属事业单位补充编内工作人员简章(2021年3月)
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下放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厦府〔2015〕16号)中“区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下放各区承办实施的精神,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区人社局)决定组织实施厦门市翔安区所属事业单位补充编内工作人员考试。现将招聘考试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考平台
1.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借用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厦门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s://app.hrss.xm.gov.cn/syzp/v3/)进行报名。
2.本次考试的后续考务信息通知,请报考者自行登录厦门市翔安区政府网站进行查阅(以下简称“网上考务信息通知”,网址:http://www.xiangan.gov.cn),不再另行通知。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请直接登录“报名系统”查看。
三、招考指南
《厦门市翔安区所属事业单位补充编内工作人员报考指南(2021年3月)》(附件1,简称《报考指南》)属于简章的组成部分,请报考者认真阅读并遵守。
四、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2021年3月12日10:00—3月18日17:00
请登录“报名系统”如实、准确填写(修改完善)个人信息,并提交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200K以下)。
(二)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2021年3月12日10:00—3月19日12:00
(三)申诉
2021年3月12日10:00—3月19日17:00
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
(四)打印准考证
2021年4月14日10:00起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上网打印。
(五)笔试
初定2021年4月17日(星期六)9:00—11:00
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准考证及“网上考务信息通知”。
特别提醒:
1.以上各类截止时间均为程序设定,时间一到系统将自动关闭相关功能。
2.笔试后续相关环节的时间安排,以“网上考务信息通知”发布为准。
3.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并以通过资格初审的岗位参加考试。
五、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10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长2小时。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时请正确填(涂)准考证号码,否则以“0”分计 。
2.符合笔试加分规定的加分对象、加分分值及所需证明材料等详见《报考指南》。
3.笔试成绩=笔试卷面分+加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二)资格复核
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资格复核人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地点、需提交材料等事宜将在“网上考务信息通知”另行公布。通过资格复核的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为通过资格复核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报考者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评委当场打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面试通知书》和“网上考务信息通知”。
(四)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合格线为60分。具体计算公式为:综合总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察
从笔试、面试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体检由翔安区人社局统一组织,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七、聘用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翔安区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名称、拟聘人员基本信息等。
八、递补
资格复核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规定时限内,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后、办理聘用手续前,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资格等,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每个聘用名额仅可递补一次,拟递补人员自动放弃递补资格或其他原因未能实施递补的,均不再顺延递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区人社局同意后报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市人社局)备案。
已进入办理人员调动(接收)或报到等就业程序的,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的名额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公开招聘接受翔安区纪委监委的监督。
(三)报考者在“报名系统”中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聘政策、招聘条件等问题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工作人员,联系方式详见“报名系统”。
网络技术问题,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网站技术人员(0592-5359692)。
(六)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详见《报考指南》。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会同区人社局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情况确实特殊的,包括个别岗位是否取消招聘问题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区人社局研究后作出决定,于事前报备市人社局。
附件:1.《厦门市翔安区所属事业单位补充编内工作人员报考指南(2021年3月)》
2.《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
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0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http://hrss.xm.gov.cn/xxgk/tzgg/202103/t20210312_252409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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