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临时聘用人员公告
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临时聘用人员公告
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临时聘用文员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大专以上学历,法学及汉语言文学专业优先;
3.男性,年龄30岁以下,身体健康;
4.细致认真,踏实肯干,具有较强责任感。
二、有下列情形不得报名
1.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检察工作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条件
1.试用期(三个月)每月2500元,转正后扣除五险一金大专学历3000元,本科学历3200元;
2.工作日中午有午餐补贴;
3.住宿自理;
4.每年有大概一、两个月到外地出差的机会,出差期间补贴按国家规定的标准领取。
四、报名方式
1.报名人需提供电子、纸质个人简历,学历证书照片等证明资料
2.联系电话:18050137688 徐先生
3.单位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189号
文章来源:https://www.fzrsrc.com/ArticleShow.aspx?id=23e60c3c-4b10-2423-3338-846b-784a1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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