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平政和县招聘公共就业管理和保障服务岗位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2020年政和县公开招聘公共就业管理和保障服务岗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为充实公共服务队伍力量,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完善基层就业保障服务体系,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运转,根据南平市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的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共就业管理和保障服务岗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岗位分布及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共13个岗位,其中高山区:劳动保障事务所3人(杨源乡、镇前镇、澄源乡)、平原区:劳动保障事务所6人(熊山街道、星溪乡、石屯镇、东平镇、铁山镇、外屯乡)、县级公共就业管理岗位4人。
岗位职责
1.做好城乡人力资源调查统计、就业失业登记、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劳动力转移、就业援助、就业扶贫等公共就业服务工作。
2.做好组织开展辖区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保障、做好社会保障卡的信息采集和发放,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3.完成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的岗位职责,及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岗位待遇
1.公共就业管理和保障服务岗位人员岗位待遇,基本工资平原区每月2700元(试用期工资2100元/月)、高山区每月3000元(试用期工资2400元/月),每年工龄工资加50元,按国家规定给予缴纳“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在工资中扣减)。
2.公共就业管理和保障服务岗位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发放年终绩效奖4000-6000元。
二、招聘要求
1.政和县户籍(或配偶为本县户籍,长期定居本县,以结婚证为准)或在政和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三支一扶对象;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服从安排;
6.高山区岗位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其他岗位学历要求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必须在2020年5月18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
7.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4年5月18日至2002年5月18日期间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5月18日-5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政和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地址:政和县为民路30号),联系电话:0599-3326970。
3.提交材料: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二寸免冠同底彩照2张。
四、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面试方式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作为考察和体检依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政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由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政和分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报县人社局备案。服务合同期2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期满如需续订另签合同。
受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除不可抗拒原因外)未到岗以及到岗后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拒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说明
1.应聘人员应实事求是,确保提供的材料和信息真实可信,一旦发现伪造、涂改学历学位、相关证书等材料的现象,一切后果自负。
2.本招聘信息未尽事宜以招聘人员最终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本公告由政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99-3326970。
政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政和分公司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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