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2020年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是全日制公办的福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福建省教育厅。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工作人员。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直属事业单位(学校)招聘工作人员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闽教人〔2018〕65号)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3.报考者年龄应为35周岁及以下(1984年4月29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9年4月29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方案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rst.fujian.gov.cn/)、福建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fujian.gov.cn/)、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fjny.edu.cn)和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www.fjny.edu.cn/rsc)上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9日——2020年5月31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所需材料打包以“报考岗位序号-姓名”方式命名,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到 fjnyzy_rsc@sina.com,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可更改,逾期不予受理。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证通畅。
报名材料包括:
⑴《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见附件);
⑵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⑶学历及学位证书扫描件;
⑷2020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材料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有效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⑸一寸彩照,照片格式为规格200K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以本人姓名命名
⑹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⑺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加盖所在党支部印章材料)扫描件;
以上扫描件可用清晰拍摄完整的照片替代。
3.资格审查与复审: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报名费提交方式请关注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fjny.edu.cn/)和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www.fjny.edu.cn/rsc),报名费按闽人发〔2007〕104号规定80元/人。
五、考试
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各岗位实际应聘人数比例达到1:3(含1:3)方可开考,不达1:3的,按闽人发[2006] 11号文件规定执行。
1.岗位1-3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岗位4-10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用书。
2.岗位1-3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岗位4-10笔试内容为教师职业基础知识(包括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等)。
3.岗位4-10的技能测试采取教学试讲的形式测试(与岗位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
4.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序号4-10岗位按笔试、技能测试合计总分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合格线为70分。
5.综合成绩折算:岗位01-03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岗位04-10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6.各项测试的具体事项、时间安排以及成绩、人选名单等请关注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fjny.edu.cn)和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www.fjny.edu.cn/rsc)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省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聘用后7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南郊相思岭(院部)、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90号(首山校区)
电话:0591-38510321,0591-38510363
邮箱:fjnyzy_rsc@sina.com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和福建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及驻福建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53491(驻省教育厅纪检组),0591-87091212(省教育厅人事处),0591-38510313(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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