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三支一扶计划岗位征集工作通知
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三支一扶” 计划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市、县(区)“三支一扶”办,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26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0年省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岗位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数量
征集承担第三轮省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任务,并纳入到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乡(镇)的教育、农业(含林业、海洋与渔业、农村实用人才服务站、农技推广、农业现代化和水利)、卫生和扶贫(含基层保障、综合性文化服务、司法)等农村基层紧缺工作岗位,并适当向扶贫岗位倾斜,不征集城区街道岗位和乡(镇)党政办岗位。
2020年省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约500名高校毕业生,纳入范围的每个县(市、区)岗位征集数原则上不超过15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可适当增加。
二、工作流程
2020年省级“三支一扶”计划岗位征集申报、审核和发布工作,通过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以下简称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220.160.52.58/)开展。
(一)岗位征集申报。2月20日前,各有关县(市、区)“三支一扶”办按照岗位征集填报要求(详见附件)在规定范围内征集岗位,确保岗位信息完整、准确,通过公共服务网“三支一扶”/“岗位征集”/“岗位需求申报”上报设区市“三支一扶”办。
(二)岗位信息审核。3月5日前,各设区市“三支一扶”办审核所辖县(市、区)上报的岗位信息,通过公共服务网上报省“三支一扶”办复审。各设区市“三支一扶”办要认真审核,参照2019年度下达招募指标和实际招募情况,严格把关各县(市、区)申报岗位数量和条件设置,确保招募岗位不浪费。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完成岗位征集申报和信息审核后直接上报省“三支一扶”办。
(三)下达招募指标及岗位发布。省“三支一扶”办根据各地岗位征集、“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日常管理服务、期满就业跟踪服务和相关政策待遇落实等情况,报经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下达2020年各地招募计划指标。
四、工作要求
各地要切实加强与本地教育、农业(含林业、海洋与渔业、计生和水利)、卫生、扶贫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合理把握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岗位比例,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人才需求,统筹考虑岗位安排与期满就业工作,优先征集有空编或者将来2年内有空编的基层服务单位岗位。岗位征集工作中有什么具体问题,请直接与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联系。
附件:填报要求.docx
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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