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三明三元区专项招聘紧缺专业教师公告
2020年三明市三元区教育系统紧缺专业教师专项招聘公告
根据中共三元区委组织部、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关于确定三元区2020年人才引进和招聘紧缺急需专业的通知》(元人社〔2019〕6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区内外公开招聘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和学科
招聘初中教师12名,其中语文2名、数学3名、英语2名、物理3名、生物1名、化学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三元区2020年人才引进和招聘紧缺急需专业的通知》(元人社〔2019〕61 号)所列专业,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升本)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士)学历、学位(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升本)、专业、教师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2020年所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详见《2020年三明市三元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教师岗位信息表》;
5.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3日至2002年1月3日期间出生)
7.此次不能报考的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6)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7)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台湾地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招聘条件的可报考相应岗位。
三、报名时间、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法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3日至7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三明市三元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崇宁路16号,三元区政府大院内)
联系电话:0598-7991700
在福建师范大学、闽南师范大学校园招聘中已递交应聘意向书的应聘人员视为已报名。
(二)注意事项
1.应聘者报名时应带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和所面试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2020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和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2.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填写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应聘人员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及未如实填写者将不予通过审核。
3.应聘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面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应聘人员所提供的照片必须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单色底、免冠、头像占照片的大部份。
四、考试
本次紧缺急需专业招聘免笔试,由三元区教育局组织安排面试,面试方案将及时在三元区政府网上公布,应聘者面试成绩将在三元区政府网上公示。
五、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
1.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人员。
2.应聘人员未配合我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在考核时如果发现是失信被执行人且未履行义务的取消聘用资格。
3.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招聘程序、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以及招聘成绩、综合考核和体检结果,应聘人员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我区届时公布的具体应聘学校岗位。如遇成绩相同时,以学历高者优先。若不选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4.拟聘人选确定后在三元区政府网进行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新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签订聘用合同五年内不得申请调动。
5.应聘人员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纪律和监督
1.应聘者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责任自负。
2.区纪委驻区司法局纪检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区纪委驻区司法局纪检组:0598-8300136 。
3.本方案由三元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三元区教育局 中共三元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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