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三明清流法院招聘公告
清流法院招聘速录员、协警、驾驶员公告
根据审判工作实际需要,清流县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速录员及协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共招聘速录员4人、协警2人、驾驶员2人。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为人公道正派,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容貌端正,口齿清晰;
3.本人及配偶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未被纳入国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因本院无法提供住宿,需在清流县城有住所。
(二)速录员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具有较强的文字录入能力。
(三)协警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
2.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3.身体素质好,机警敏捷,反映灵活;
4.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录取。
(四)驾驶员条件
1.年龄35岁以下;
2.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3.持有C1或以上驾驶证;
4.5年以上驾驶经验;
5.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持有B1或以上驾驶证优先录取。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现有工作单位未满服务合同期限的;
5.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9日。
2.报名地点:清流县人民法院610室(政治部)。
3.联系电话:0598-5335105,黄女士。
(二)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报考人员本人带齐相关证明材料(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以及驾驶证、退伍军人证、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同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2.严格按照招聘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1.考试时间:速录员12月3日上午8:30;协警12月3日上午9:30;驾驶员12月3日上午10:30。(逾期未到视为放弃)
2.考试方式:速录员为听打测试、面试;协警为体能测试、面试;驾驶员为面试。体能测试项目为俯卧撑、1000米跑。
(四)体检和政审
1.体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县法院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单位负担(试用期间辞职不予报销),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2.政审: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政审对象。由政治部组织人员到报考者所在地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全面考察。
3.如有体检、政审不合格的,在笔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政审递补人员。
(五)公示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由县法院审查作出试用决定。
(六)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经试用期间表现优秀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其派遣至我院工作。
若试用期及聘用期间,出现违反纪律、不服从安排等情况,一律不签订聘用合同或立即解除合同。
三、工资及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速录人员1900元左右,协警2100左右,驾驶员2000元左右,具体待遇以聘用合同签订为准。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清流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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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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