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泉州台商投资区招聘公告
2019年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开招聘公共事务助理员通告
因工作需要,泉州台商投资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公共事务助理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44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要求,详见《2019年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开招聘公共事务助理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3年9月25日至2001年9月24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二)具体条件和要求
1.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报考人员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
2.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jyt.fujian.gov.cn/wsbs/bmcx/sxwszy/)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3.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可登陆泉州人事网、泉州人事考试网查询)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考生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
4.报考要求具备一定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工作经历岗位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复核时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全日制普通教育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5.限定为“中共党员”的岗位,预备党员也可报考。
6.在我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报考公共事务助理员非专门岗位的,可享受笔试加分8分,报考“三支一扶”专门岗位不再享受加分政策。曾享受过“三支一扶”期满政策安置的人员,不得报考“专门岗位”,也不享受笔试加分政策。
三、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9年9月25日至9月27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二)报名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办公大楼9楼910
(三)报名所需材料:
1.《2019年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事务助理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2寸彩色照片3张(背面标明姓名和身份证号)。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在泉州台商投资区官方网站(http://www.qzts.gov.cn/)公布。
(五)准考证领取。考生于2019年9月30 日以后登录泉州台商投资区官方网站(http://www.qzts.gov.cn/)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到泉州台商投资区9楼910领取准考证。考生应保管好准考证,直至招聘工作结束。未领取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笔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考生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生所提供的照片必须为彩色免冠标准证件照。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审核。
4.考生必须完整、如实填写报名表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件,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参加考试。
职位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的即可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该岗位是否开考。
笔试成绩。考生可于笔试结束后约15个工作日后登录泉州台商投资区官方网站(http://www.qzts.gov.cn/)查询本人成绩。笔试合格线50分。
五、体检、考核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对象应按通知时间准时参加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二)考核
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核。考核包括有关证书、证件的真实性,任职经历、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及计生、综治等情况。
体检合格后考生应同时提供县级计生及综治情况等审核证明,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六、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在泉州台商投资区官方网站(http://www.qzts.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凡经聘用者,在我区最低服务年限3年(含试用期3个月)。
(二)因体检、公示等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从该岗位其他考生中以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泉州台商投资区官方网站(http://www.qzts.gov.cn/)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95-27396657。
附件:
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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