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三明明溪县融媒体中心招聘公告
于明溪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明溪县融媒体中心建设,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和《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19年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19〕176号)等文件精神,2019年明溪县融媒体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电视播音主持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以及其他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3日至2001年9月3日期间出生);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5年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者的学历、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3日,其中:应届毕业生相关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对象
详见《2019年明溪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通告、报名、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通告
招聘的岗位、人数、招聘资格条件、招聘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的通告在明溪县人事考试网(http://mxrsks.lywsrc.com/)向社会统一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3日至2019年9月30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方式及地点
(1)现场报名地点:明溪县融媒体中心办公室(明溪县青年路35号二楼),联系人:肖燕红,联系电话:0598-8755992、13626015875。
(2)网络报名邮箱:mxrmt2813171@163.com.
3.报考者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并打印的学位认证报告。
(3)自行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2019年明溪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
(4)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通过网络报名的报考者,请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的扫描件和《2019年明溪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发送至邮箱:mxrmt2813171@163.com,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三)资格审核
由明溪县融媒体中心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在报名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实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与具体方案另行通知。各岗位进入面试考生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确定。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考生出现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同一个岗位面试考生总分相同的加试一场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人选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由明溪县融媒体中心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2.考核。体检结果公布后,体检合格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考生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由明溪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考生进行考核。对考生的考核,采取查阅档案、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查。
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从上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明溪县人事考试网(http://mxrsks.lywsrc.com/)向社会公布,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对经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四、纪律和监督
1.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3.明溪县委办纪检组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598-2862309。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明人发〔2012〕33号文件规定执行。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由明溪县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明溪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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