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南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心理测评、体能测评通知
2019福建南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心理测评、体能测评通知
根据《福建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规定,在体检和考察前,公安类职位考生应参加心理测评和体能测评;法院、检察院法警职位和监狱、戒毒系统人民警察职位考生应参加体能测评。现将我市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心理测评、体能测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面试合格的报考者,参加人民警察职业心理测评和体能测评。
法院司法警察职位面试合格的报考者,进行人民警察体能测评。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心理测评、体能测评的,取消录用或递补资格。
二、测评时间、地点
(一)心理测评
公安类(含森林公安)职位:心理测评于6月26日分批进行,请考生对照报考职位准时在南平市公安局(地址: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197号)三楼会议室集中。
报考全市公安局(不含森林公安)职位的考生,6月26日上午7:30集中;报考全市森林公安职位的考生,6月26日下午14:30集中。
(二)体能测评
公安类(含森林公安)、法院司法警察职位:6月27日上午7:00,请考生在南平市体育场(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文体路72号)主席台前集中。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参加心理测评、体能测评时,需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测评时谢绝考生亲朋好友陪同。
(二)参加体能测试前,考生应注意日常生活、饮食规律,按时作息,以保持良好状态参加体能测试。
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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