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龙岩漳平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
2019年龙岩漳平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截止至2019年2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17:30(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地点:漳平市菁城街道菁华大道101号漳平市司法局。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福建龙岩漳平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
为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保证人民陪审员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等规定,漳平市人民法院、漳平市司法局、漳平市公安局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本次选任人民陪审员34名。
二、选任条件
(一)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6.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在漳平市辖区。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四)其他要求
1.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两次。
2.公民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三、选任程序
(一)选任方式:
辖区内随机抽选及组织推荐、个人申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产生的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所在基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五分之一。
1.随机抽选:辖区内符合条件人选随机抽选。
2.组织推荐: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经本人同意,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进行推荐。
3.个人申请: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直接向漳平市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请。
4.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产生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报名事宜: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人民陪审员个人申请表》或《人民陪审员单位推荐表》纸质正反面打印填写一式2份(所需表格见附件);
②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③本人近期免冠2寸蓝底彩色照片3张和电子照片。
(3)报名时间:截止至2019年2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17:30(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4)报名地点:漳平市菁城街道菁华大道101号漳平市司法局
(5)联系方式:0597-7526192
电子邮箱:zpsfjjcg@163.com
(二)资格审查
由漳平市司法局会同漳平市人民法院、漳平市公安局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确定人选
由漳平市司法局会同漳平市人民法院,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个人申请或者组织推荐人数超过拟选任人数的,可以在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和被推荐人中随机抽选确定拟任命人选。
(三)公示
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确定后,漳平市司法局会同漳平市人民法院、漳平市公安局向社会进行公示。
(四)提请任命
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人选,由漳平市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五)就职宣誓
人民陪审员经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后,举行公开就职宣誓。宣誓仪式由市人民法院会同漳平市司法局组织。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漳平市人民法院、漳平市司法局、漳平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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