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东海航海保障中心福州航标处招聘公告
东海航海保障中心福州航标处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福州航标处简介
福州航标处成立于1982年,隶属于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为正处级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福建沿海北起沙埕港、南至莆田平海湾海域内公用干线航标和福州港航道水域航标的建设和维护。
福州航标处主要职责有: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航标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履行相关国际公约、技术标准和规范;根据委托,参与海事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督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辖区公用航标、船舶自动识别系统、无线电和卫星导航等系统的建设、值守、运行、检测、维护、评估、调整和动态发布等工作;承担辖区内历史灯塔、航标文物的保护工作;承担辖区航标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承担辖区航标的应急处置工作;参与水上交通安全和海上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有关工作;承担辖区交通战备的有关工作。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处共维护管理各类航标764座,其中公用航标505座,代管航标259座。拥有占地53亩的航标基地1个,1400吨中型航标船一艘,150吨航标作业船2艘,航标作业码头4处;配备AI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值班监控中心1个,AIS岸基站17个,北斗及GPS卫星定位系统差分台1个。
福州航标处现有6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工会办公室)、航标管理科(技术装备科)、运行保障科(值班室)、计划财务科和人事教育科;3个办事机构,分别航标养护中心、船舶管理中心和后勤事务中心;5个派出机构,分别为马尾航标管理站、平潭航标管理站、福鼎航标管理站、宁德航标管理站、福清航标管理站。我处现有在册在岗职工93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70人,高级技术职称8人,中级技术职称25人。
在交通强国、海洋强国的战略背景下,福州航标处全体干部职工紧扣海事“三化”建设要求,忠诚履职,辛勤耕耘,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积极融入地方经济建设和港口航运发展,不断提高助航保障能力,为实现福州航标事业高质量发展而不断努力奋斗。
为满足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事业发展需要,经交通运输部批准,东海航海保障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7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单位均为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海事航标建设养护、港口航道测量绘图、水上安全通信等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职责。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五)适应招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满18周岁,年龄上限以职位条件为准:要求35周岁以下的职位仅限1984年1月14日至2001年1月14日期间出生的人员报考;要求40周岁以下的职位仅限1979年1月14日至2001年1月14日期间出生的人员报考。
此次招聘,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被开除公职人员、被辞退公职未满5年人员;
6.按正常教学计划,属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且非2019年7月底前毕业的应届生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招聘职位要求的条件中涉及有关资历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4日。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要求报考人员须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间毕业(因个人学习成绩等原因延迟至2019年毕业的不得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除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可以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外,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均须在2019年1月14日前取得。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详见《东海航海保障中心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二)网上报考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考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海事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zl.msa.gov.cn)报名。
2.每人仅限报考一个职位。
3.报考时间:2019年1月14日8:00至1月23日18:00。
4.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月14日8:00至1月25日18:00。
5.为防止后期考生集中报名出现网络堵塞情况,2019年1月21日18:00后,报考系统不再更新报考合格人数。
6.报考人员开始报考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详细了解报考职位条件,提前准备电子证件照片,网上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网上报考规定的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7.网上报考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并对提交审核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主要资格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8.网上报考须有效注册后,才能登录报考系统,填报有关信息和提交审核,注册名是登录报考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9.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报名确认等操作,报名确认完成后方取得笔试资格。
10.报考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审核结果在考生提交报名之后两个工作日之内反馈,请考生注意登录网站查询。“退回补充材料”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完善报考信息或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次提交申请该职位;“审核通过”的,报考信息将不能再修改,也不能再申请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全而造成的资格审查未通过,后果由考生负责。
(三)报考确认、打印准考证。
1.报考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务必在2019年1月23日18:00至1月27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求见附件2),确认参加笔试。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确认参加笔试的考生应当诚信参加笔试。为避免随意弃考造成社会资源浪费和影响考试组织秩序,已经确认参加笔试但又无故缺考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2.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预计为2019年2月16日至笔试前。以报名网站公告的时间为准,敬请关注。
3.报考人员务必牢记网上报名时间、报考确认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考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考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招聘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初步确定为2019年2月24日。
最终的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笔试地点位于上海市内,应聘人员应当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主要考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综合知识能力和写作能力,时间3小时。
2.面试。
面试暂定在2019年5月中上旬举行。最终时间、地点以东海航海保障中心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将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确定的面试比例,在各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在中国海事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zl.msa.gov.cn)和东海航海保障中心网站(http://www.dnsa.org.cn)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满分200分)÷2×5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50%,面试结束后,按各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为及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未及格者不予合成综合成绩,不得进入体检。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招聘职位表上有特殊要求的,除了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外,还需符合招聘职位表上的要求。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五、公示及聘用
拟录用人员由东海航海保障中心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中国海事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东海航海保障中心官方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被聘用后,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不负责办理落户;若报考人员符合当地落户条件,用人单位可协助出具相关必要证明材料。
(二)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严格自律,确认参加笔试后,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阶段,随意放弃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三)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考、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请密切关注中国海事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东海航海保障中心官方网站,同时应确保报考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本次招聘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培训,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本单位无关。
七、咨询电话
有关本次招聘报名政策方面的问题,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向东海航海保障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21-6607668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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