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厦门面向临夏州建档立卡贫困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编内人员考核通知
关于厦门市2018年面向临夏州建档立卡贫困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厦门市面向临夏州建档立卡贫困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简章(2018年12月)》及其考试安排有关要求,决定对15名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考生请于2019年1月10日-11日,将有关资料送至州人社局事业科(临夏市红园广场人力资源大厦1104室)。
二、考生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本人所在村(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鉴定材料,加盖党组织公章;
2、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证明;
3、已婚人员提供县(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计划生育证明;
4、直系血亲(父母、配偶、子女)和旁系血亲(岳父(母)、公(婆)、舅父、兄弟姐妹)所在单位或乡镇(办事处)、村(居)委会出具的政审材料,所在辖区派出所、县(市)公安局加注意见。
5、本人亲笔填写《厦门市2018年面向临夏州建档立卡贫困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考核表》一式三份。
6、本人档案原件。
三、考核方式
考核通过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考核对象是否存在不得报名、聘用情形及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考核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核实考核对象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发现考核对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查看对应案号并联系执行法院,函询、核实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进展情况。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的,应在招聘单位约定的期限内提供执行法院的书面证明,方可以进行考核;尚未履行义务的,取消其聘用考核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核对象存在不得报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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