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编内专任教师公告
2018年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方案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创建于1929年,位于全国优秀旅游城市——永安市区,系福建省首批公办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福建省2018年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重点建设项目单位,是福建省唯一一所以水利、电力为专业特色的高职院校,直属福建省教育厅。因学院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编内专任教师,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2月17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 代码 |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1 | 水利系教师 | 1 |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 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
2 | 电力系教师 | 2 | 能源动力类、电气自动化类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
3 | 电力系教师 | 2 | 铁道运输类、城市轨道运输类、 交通运输综合管理类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
4 | 心理健康中心教师 | 1 | 应用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心理健康教育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
小计 | 6 |
三、人才待遇
按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政策待遇执行。符合条件者可申请享受学院所在地永安市人才保障房购房津贴(根据永安市人才保障房相关政策执行,全日制研究生可申请15万元额度)。
四、信息发布
本招聘方案经批准后,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rst.fujian.gov.cn)、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jyt.fujian.gov.cn)、高校人才网(http://www.gaoxiaojob.com)、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fjsdxy.com)上公开发布。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7日-2018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下载《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应聘报名表》(附件),根据岗位要求填写好个人资料,并将应聘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应聘材料发送到学院人事处邮箱(syrs123@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姓名。应聘人员对提交应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试讲、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试讲、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试讲内容为指定教材的片段教学,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2.根据笔试总分从高至低,按1:3的比例确定试讲、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试讲人选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试讲前将对进入试讲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试讲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学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4.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试讲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试讲、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fjsdxy.com/)
七、考核与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我省现行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教育厅、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按编制内人员待遇执行,服从学院岗位调配。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2199号,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邮编:366000
电话:祁老师13605988513 0598-8823872
张老师13616946148 0598-8823838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和我院共同组织实施。教育厅监察室、教育厅人事处和学院监察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53491(教育厅监察室)、0591-87091212(教育厅人事处)、0598-8823880(学院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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