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教育评估研究中心招聘公告
2018年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是福建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会计与审计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8年)中"会计与审计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3.2018年应届毕业生最迟须于2018年9月20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
三、招聘岗位
方法
四、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教育厅(jyt.fujian.gov.cn)、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http://pg.fjedu.gov.cn)等网络平台公开发布。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0日——2018年9月20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报送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邮箱:jytpgzx@fjedu.gov.cn),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材料及要求:
(1)《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应聘人员报名表》、《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评估中心网站首页下载),报名表及汇总表为必填表格。
(2)身份证复印件;
(3)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8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证明材料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毕业成绩表,并书面承诺能够按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
(5)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将在评估中心网站上公布,请及时关注。
六、考试
1.本次招聘岗位不设笔试,仅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执行,面试合格线为75分,由评委当场亮分。
2.考试时间由评估中心适时电话和短信通知复审合格的报考者(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具体情况请关注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网站通知。
七、考核和体检
经面试合格的人选,评估中心将组织考核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与待遇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
2、试用期。新聘用人员首次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从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工资待遇按照《福建教育评估研究中心编制外聘用人员工资管理办法(试行)》执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其他福利待遇参照评估中心在编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省教育厅608室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
邮编:350003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87091247
电子邮箱:jytpgzx@fjedu.gov.cn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组织实施。驻教育厅纪检组、教育厅机关纪委、教育厅人事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7853491(驻教育厅纪检组)、0591-87091330(教育厅机关纪委)、0591-87091212(教育厅人事处)
附件:
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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