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龙岩长汀县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方案
2018年龙岩长汀县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方案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8月20日至9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长汀县妇幼保健院2号楼五楼人事科。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福建龙岩长汀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方案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长汀县妇幼保健院医疗保健业务得到了快速发展。为进一步加强专科建设、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经县政府同意,报市人社局核准,长汀县妇幼保健院2018年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名,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长汀县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全面负责招聘的领导和监督工作,县委编办、人社局、卫计局对招聘过程进行指导,县纪委派驻县卫计局纪检组、医院行风办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包芳芳
副组长: 张仁良
成 员:王隽华 修光泽 袁福火 刘三秀 黄海林 赖八秀 黄小红 张明香 黄淑菊 谢秉璋 胡春卿 李莲莲
(二)招聘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陈 松
成 员:温松森 胡小蓉
二、招聘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
4.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职。
(二)招聘条件
1.招聘详情见《2018年长汀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制内紧缺急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2.35周岁年龄指:1982年8月13日以后出生。
3.护理人员矫正视力1.0以上无过敏体质。
(三)以下人员不参加本次招聘
1.长汀县现有在编工作人员。
2.根据福建省卫生厅、人事厅、教育厅、财政厅、省委编办《关于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09]18号)精神,与乡镇卫生院签订了就业协议的本(专)科毕业生。
3.长汀县在编工作人员因辞职、解聘(含自动离职)距2018年8月13日不满3年者。
4.往年参加本院编制内招聘,成绩合格达到录取条件而无理由拒绝录用未满5年者。
5.在各级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的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情形者。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将通过长汀县人力资源网(http://www.ctrlzy.net/)、“健康长汀”微信公众号及福建省长汀县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等网站发布,敬请关注。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8月20日至9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
2.地点:长汀县妇幼保健院2号楼五楼人事科。联系人:黄女士,电话:0597-6839133。
(三)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选择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岗位,并如实填写《2018年长汀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制内紧缺急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提交材料:
1、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2、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原件(查验后退回)和复印件;
2018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推荐表(含成绩单),毕业证书(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延迟到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
3、岗位条件规定需取得的执业资格证原件(查验后退回)和复印件。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认真填写核对报名信息和岗位信息,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书写失误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委托他人填写或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为考生本人报名,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2.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交材料与实际不符或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报考人员须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通畅,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的,造成后果自行负责。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应随时关注长汀县人力资源网、“健康长汀”微信公众号及福建省长汀县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等网站发布的各项招聘有关信息。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人事科将报考人员资料整理汇总,邀请相关部门人员及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考生报考资格与招聘条件不一致或考生有伪造、提供虚假信息、有意隐瞒事实等,以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经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并对外公示。
(六)考试办法
1.本次招聘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试卷委托第三方命题,题型全部为客观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不分专业,考试科目以医学基础知识《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等公共科目为主。
2.领取准考证及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时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笔试须自带考试用具。
(七)招聘办法
1.报考岗位人数大于招聘人数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报考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人数者,按实际参加考试人员平均分下降10分作为合格线,达合格线者确定入选。
2.临床医学专业报考妇科、产科岗位人员按高分到低分采取自主选择岗位的方式确定具体科室;已参加规培取得结业证者,且规培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者优先选择岗位。
3.出现同一岗位的报考者考试成绩相同时,按下列顺序确定入选人员:
(1)取得任职资格证者
①任职资格高者优先;
②取得规培结业证者优先;
③已参加规培未结束者,以取得任职资格证早者优先;
④若取得同级任职资格证者,学历相同时,以先取得任职资格证者优先;
(2)无任职资格证者
①以参加规培时间长(规定时间内)者优先;
②若学历相同时,以本专业工作经历长者优先;
四、体检
(一)按招聘办法,以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二)体检项目、合格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知晓体检结果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三)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五、考核
经体检公示无异议的,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个人诚信及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采取定性分析,考核不计分值。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医院招聘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报院务会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汀县人力资源网、“健康长汀”微信公众号及福建省长汀县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等网站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办法
(一)在职报考者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且无其他纠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聘用资格。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二)出现以下情形者造成缺额的,按招聘岗位及考试成绩排名各顺延递补一次:
1、自动放弃而未按时参加体检的、体检不合格的;
2、考核不合格的;
3、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提供相关证件的;
4、在办理入编手续之前,自愿放弃本次聘用资格的。
八、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本次招聘为事业单位招聘,属事业编制,我院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定聘用关系,工资及福利待遇按本县事业单位同级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二)经招聘录用后,需在本单位服务五年以上。
(三)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具体按照聘用合同、规培合同、进修合同及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和监督
(一)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二)报考者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恶意报考、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骗取聘用资格的,或在考试、体检、考核中舞弊、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参加招聘、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及考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举报。
长汀县纪委派驻县卫计局纪检组监督电话:0597-6800361,医院行风办监督电话:0597-6838889。
长汀县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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