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龙岩市直中学遴选在职教师公告
龙岩市直中学2018年公开遴选在职教师公告
因2018年市直中学扩班需要,我市市直中学需通过公开遴选方式补充一批教师,根据龙人发〔2011〕53号《龙岩市市直公办学校、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实施办法》、《中共龙岩市委办公室、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用编用人管理的意见》(岩委办〔2015〕55号)、《中共龙岩市委办公室、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用人管理的补充通知》(岩委办〔2017〕28号)文件精神,为公开、公平、公正、有序地做好龙岩市直中学2018年公开遴选在职教师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突出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和灵活性;加强纪检、监督,注重保密工作;充分发挥面试对应聘者全面素质的评价作用。
二、公开遴选岗位、数量
龙岩市直中学公开遴选教师合计4名。
1.龙岩市高级中学公开遴选教师1名,其中:语文1名。
2.龙岩一中分校公开遴选教师3名,其中:语文1名、英语1名、地理1名。
三、公开遴选基本条件
1.本次公开遴选在职教师的对象为:福建省范围内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2年及以上的工作人员(龙岩市新罗区在职在编教职工除外)。
2.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具有敬业奉献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除试用期内不定等次外,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2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市级以上名师,年龄放宽至50周岁(196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性别不限,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在试用期内的;②与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期限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③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④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⑤受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各职位的具体要求,详见附表:《2018年龙岩市直中学公开遴选教师职位设定表》。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4日~8月4日
2.报名地点:
①龙岩市高级中学办公室,联系人:张琼13599339328
②龙岩一中分校办公室,联系人:饶瑛13599612322
3.报名方法:
报考人员须填写好《龙岩市市直中学公开遴选在职教师报名表》、《诚信承诺书》一式二份(登录“龙岩教育网”下载)。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职务、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证明,计生、综治证明,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等证明材料,获得的荣誉表彰的证明材料,近期一寸同底白底免冠彩照2张至报名地点报名。
五、公开遴选方式
公开遴选采取资格审核量化评分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资格审核量化评分
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报考人员的学历、职称、职务、获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等称号情况进行量化评分。
(二)面试
1.面试对象:
按照资格审核量化评分从高分到低分,以公开遴选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符合资格审核条件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经市教育局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后公示。面试项目、时间、地点由龙岩市教育局通知考生或登录龙岩教育网查询。
联系电话:曾艳 2319368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项目:面试按百分制计算。面试内容为片段教学(含板书),考试使用我市中学现行使用的教材。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证件不齐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面试过程中不得向评委透露个人信息,只可报学科、抽签顺序号,否则该项按零分计算。
5.面试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后24小时内分别在“龙岩教育网”、龙岩市教育局公示栏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予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六、录用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的由学校视具体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名次递补。体检由用人学校牵头负责,时间、地点另定。
2.考核。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学校组织考核,因考核不合格而造成遴选职位空缺的,由学校视具体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名次递补。
3.聘用
①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②公开遴选教师进事业编制,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等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市现行工资政策规定执行。
七、龙岩市人社局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岩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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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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