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宁德从优秀村主干招考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事业人员递补人员体检通知
2018福建宁德从优秀村主干招考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事业人员递补人员体检通知
根据《宁德市2018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工作方案》, 递补进入体检人员的体检工作定于2018年7月10日(星期二)上午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报到
请进入体检名单的考生(详见附表),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于2018年7月9日(星期一)下午4∶00~5∶30到宁德市人社局考试录用职位科(地址:蕉城南路48路,宁德市人力资源市场2楼)报到。
序 号 |
招考 职位 |
招考 公务员 人数 |
招考事业人员 人数 |
姓名 | 性别 | 单位及职务 | 准考证号 | 综合排名 | 备注 |
1 | 周宁县乡镇(街道) | 1 | 1 | 汤须荣 | 男 | 周宁县玛坑乡孝悌村党支部书记 | 98595821802 | 3 | 第1名未按时参加体检,视为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
二、体检时间、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体检费,于2018年7月10日(星期二)上午7∶20到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第一会议室集中,乘车集体前往医院体检。
三、体检标准
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规定组织实施。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其他
1.参加体检考生未按时报到或未准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2.女性报考者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的,体检前可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延期体检申请,并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3.请考生近期保持手机、电话畅通,以便联系,随意更改通讯号码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4.联系方式:宁德市委组织部干部四科,0593-2883919;宁德市人社局考试录用职位科,0593-287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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