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泉州市永春县事业单位招聘编制内人员体检前资格复审通知
2018年永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体检前资格复审通知
根据《2018年春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相关要求及考生笔试结果,现决定对入闱体检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复审人选。
若同一岗位有2个及以上综合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资格复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取笔试原始成绩(即未加分)较高者为资格复审人选。若笔试的原始成绩也相同,则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体检人选:(1)烈士子女;(2)退伍军人;(3)高等院校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4)取得较高专业技术资格;(5)取得较高学历的。此次资格复审如有同分考生请提供以上材料。
若笔试原始成绩相同,且具备相同的优先顺序条件或同时不具备优先顺序条件的,则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商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决定体检对象的确定方式后另行通知。
2018年永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考试入闱体检考生,名单详见《进入体检前资格复审考生名单》(附件1)。
参加体检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2018年6月27日(星期三)至6月28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请考生详细阅读《进入体检前资格复审考生名单》(附件1)并记住自己的序号。
报考党群序列事业单位(附件1中序号1-5)的考生到中共永春县委组织部党群股参加复审(地址:永春县桃城镇衙口街一号县委县政府大楼10楼1003办公室,电话:0595-23880808)
报考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的考生(附件1中序号6-28)到永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参加复审(地址:永春县桃城镇鹏源街9号县卫计局六楼会议室,电话:0595-23862476)。
报考政府序列事业单位的考生到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批次参加复审,具体批次为:附件1中序号29-69的考生复审安排在6月27日(星期三),序号70-110的考生复审安排在6月28日(星期四);复审地址:永春县桃城镇衙口街一号县政府大院内人社局(国徽标志办公楼)五楼中间会议室大厅,电话:0595-23878652。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因资格复审现场办公条件有限,谢绝亲友陪同,请各位考生务必先按顺序整理好下列复印件参加复审(原件请考生另外装袋备查):资格复审登记表原件、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学位网《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打印件(有学位要求的才需要)、部分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专门岗位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等。
材料要求具体如下:
1.填写完整的《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1份。
考生自行下载输入信息并打印,纸张要求:A4纸,不能超过一页,如果超过请自己调整字体格式。签名一栏到现场在工作人员面前签名。
2.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身份证正反面都要复印。(注意身份证正面“有效期限”一栏,不得过期)
户口簿公安机关盖章的首页、以及有考生本人姓名的页,都要复印;户口簿只能提供只有单页的,该页需有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印章;如特殊原因无法提供户口簿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1份
2018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请考生提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注册并打印,必须含有二维验证码,且验证期至少至2018年8月份(即有效期至少一个月)。
4、部分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如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国家司法考试资格证件等,具体请参照考生所报考岗位的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报考专门职位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专门职位专门岗位,面向2018年8月31日前在永春县(永春生源高校毕业生在永春以外地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或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高校毕业生以及服务满三年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具体材料如下:
(1)经中共永春县委组织部、永春县公务员局公开招聘,在永春县参加“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2018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3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请提供《永春县“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服务期满三年证明》(附件3)(以下简称《服务证明》)。《服务证明》应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后再交由服务地所在村(社区)党组织、乡镇党委以及县委组织部盖章确认。
永春生源高校毕业生在县外参加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符合上述要求的,也请使用附件三服务证明表格。
(2)在永春县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高校毕业生,或永春生源高校毕业生在县外参加上述服务符合上述要求的,请提供相关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请注意有内容的页都要复印。
6、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相关说明:如因办理人事代理,报到证寄存人才服务中心的,需提供报到证复印件(寄存处人才服务中心盖章)、现工作单位及人才服务中心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如已就业的人员,属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其报考证明(附件4)、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在职工作者如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应在现场由工作人员指导书面承诺“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7、报考职位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自行注册,并打印《学位证书查询结果》。
8、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通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9.双学历双学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1份。
双学历的考生用第二学历报考的,报考者的第二学历(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位),并可查验,即考生应能提供第二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双学位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或福建省教育厅网站上的电子注册情况,如暂无法提供的考生需书面承诺其如无国家承认学位就视同其不符合职位要求条件,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报考者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报考职位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提前注册并熟悉,等到资格复审现场时,当工作人员的面自行打开手机查询认证。
五、其他事项
1、入闱体检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规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经资格复审单位同意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并按规定进行递补。
2、有关部门将对考生递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取消体检资格,并按规定递补;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统一在永春政府网发布资格复审结果及体检通知。请入闱体检的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通知。因未及时关注网站通知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阅读本通知后,请于6月25日前以“复审名单序号,报考单位,岗位代码,XXX(姓名)已阅知2018年事业招考资格复审通知”为邮件主题发送电子邮箱至:yckaoluke@163.com。以便汇总。如有相关问题,可咨询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春县公务员局)考试录用教育股,联系电话:0595-23878652。
点击下载>>>附件1-5
1、进入体检前资格复审名单.xls
2、2018年春季资格复审登记表.doc
3、永春县“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服务期满三年证明.doc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企事业及国企).doc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人事代理).doc
中 共 永 春 县 委 组 织 部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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