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博士公告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博士公告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福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设有福州教育研究院,学校以全日制高等专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展基础教育师资培训和教科研工作,开展各种形式的成人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学校下设附属实验小学和附属实验幼儿园。现因事业发展需要,拟招聘博士11名。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1.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2017年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博士岗位信息表(附件1)。
2.应聘人员应具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良好的品行;
(5)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4.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
5.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6.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7.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以上岗位要求的资历和年龄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27日。2018届毕业生的资历截止日期可放宽至2018年8月31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7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在公告约定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将应聘材料扫描件或者复印件(个人简历,身份证、历次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主要学术水平或科研成果的证明等材料)发送至mjszzp@163.com进行网络报名或在知名高校现场报名,每人报考1个岗位。
2、资格审查:证书及相关证明,应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交。依据报考岗位要求如实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历次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主要学术水平或科研成果的证明等材料原件,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名单在学校网站人事网页上公布。
3、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时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其中,招收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者博士研究生的高层次人才岗位,拟放低开考比例至1:1。
三、录用办法
1.学校成立招聘博士学科评议组(由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用人部门、相应学科人员组成),审核应聘人员的应聘材料,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科研能力、思想政治与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能力。
2.召开校党委会议讨论研究招聘博士学科评议组提出的意见,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四、公布拟聘人员名单
拟聘人员名单经校党委会议讨论研究通过后,在学校网站人事网页专栏上公布拟聘人选名单。拟聘人选因故自行放弃拟聘用资格的,由校党委会议根据学校用人需要,议定是否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五、体检和考核
1.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由学校组织前往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2.学校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3.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自动放弃的,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由校党委会议根据学校用人需要,议定是否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报校党委会议研究审定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手续办理
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核准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①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②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③审档不合格的;④未在学校指定的时间内报到的;⑤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聘用人员还须参加暑期岗前培训。教师系列岗位聘用人员在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类别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八、咨询和监督
(一)联系人: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林老师、联系电话:0591-23510005;
(二)监督电话: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室0591-235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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