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商学院招聘辅导员公告
2017年福建商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为适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办法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3、序号1、9、10、11岗位报考者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1月7日及以后出生);岗位序号2、3、6、7、8报考者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7日及以后出生);序号4、5岗位报考者应为2015、2016、2017届毕业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届别认定以该认证书取得年份为准;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4、序号1—7岗位报考者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应担任1学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担任校、院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校、院团委副书记或团总支书记,校、院团委或学生会或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校、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校院学生自律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校、院大学生艺术团团长、副团长,正副班长、正副团支部书记,正副学生党支部书记,校易班学生工作站站长、副站长、部长,校电台台长,校报记者团团长,校级团学组织主要刊物主编及以上职务,研究生期间担任班委;
5、序号1—7岗位报考者需在我校辅导员岗位上至少服务6年。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下方岗位表)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和福建商学院网站(www.fjcc.edu.cn)上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7日8:30-11月19日17:30;
2、报名方式: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直接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以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网上报名、网上缴交报名费80元/岗位、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成功后2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申诉时间为在2017年11月7日12:00至11月21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其报名费将通过网络银行退还至原缴费账号。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畅;
4、下载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7年11月23日9:00至11月24日17:30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退还报名费。
五、考试
1、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序号1-9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A卷,序号10-11岗位笔试内容为与该岗位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可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查询;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材料,其中包括:
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2017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③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④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或证书原件、复印件。
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所有参考人员成绩在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上发布。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福建商学院网站(www.fjcc.edu.cn)公布。
六、考核、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 址:连江县潘渡乡连潘路2号
邮 编:350506
电 话:0591—26291085(林老师)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商学院组织实施。学院纪委监察审计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629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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