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招聘公告
2017年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福建省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是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直属公益性财政核拨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水产技术推广及开展水产新品种和关键技术的引进工作;开展水生动物疫病研究、信息采集、疾病预防、疫情扑灭、疫情报告等技术型、辅助性工作。因事业发展需要,2017年拟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根据《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1月8日及以后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门户网站(www.fjof.com)和福建海峡渔业网(www.hxyy.org.cn/)公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8日-2017年11月22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fjssjzz@126.com ,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可更改,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⑴《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应聘报名登记表》;
⑵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⑶学历、学位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⑷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人事部门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即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合格线为6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2.在笔试合格线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人事部门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考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以及所有报名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海峡渔业网(www.hxyy.org.cn/)。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根据用人单位安排,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考核、体检人选。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相关的福利待遇。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55号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邮 编:350002
电 话:0591-87835637
E-mail: fjssjzz@126.com
联系人: 王恭庆
十、监督
本次招聘由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和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共同组织实施,驻省海洋与渔业厅纪检监察部门与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78835(驻省海洋与渔业厅监察室)、0591-87872259(省海洋与渔业厅人事教育处)、0591-87878911(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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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2017年11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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