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厦门翔安教育集团招聘副总校长、骨干人员公告
2017年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副总校长和骨干管理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全面促进翔安教育发展,打造翔安教育集团一流办学品牌,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管理精英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集团简介
翔安教育集团是厦门市翔安区委编委经登记设立的事业单位,隶属翔安区教育局。集团所需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经费管理按“以事定费”原则,人员管理实行岗位合同制,人员薪酬为岗位绩效考核年薪制。集团办学涵盖幼儿园、中小学,从幼儿园入手,举办优质普惠幼儿园,并逐步向中小学延伸。2017年翔安教育集团新开办8所幼儿园,均为独立法人单位。幼儿园校园规划布局合理,环境优美,交通便利。至2020年,全区还将新开办近50所幼儿园。
二、招聘岗位
岗位人员性质:均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具体岗位如下:(单位:人)
三、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高尚的师德,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并符合以下条件人员:
(一)行政副总校长
1.基本条件
(1)年龄一般为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2)具有教育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5)具有以下工作经历之一:
A.具有公办教育集团、国内知名民办教育集团或市级示范校校长2年或副校长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办学成效显著,社会满意度高;
B.具有国内教育发达地区市级(指设区市,下同)及以上公办教育科研机构任基础教育研究工作岗位5年以上,并有丰富的教育行政管理经验,研究成果显著,在省级区域以上有较大影响力;
2.入围优先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入围:
(1)具有教育学类硕士及以上学位的;
(2)获得市级及以上名校长、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称号的;
(3)其他可列入厦门市重点人才申报条件的。
3.具体岗位职责等见(附件3)《岗位说明书(1)》
(二)行政管理中心副主任、人力资源中心主任、课程教学中心副主任、规划发展中心副主任:
1.基本条件
(1)年龄一般为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
(2)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相应岗位中级及以上职称;
(4)具有以下相应岗位工作经历,管理成效显著:
A.行政管理中心副主任:有丰富的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经验,具有5年及以上区直属公办学校、教科研机构、教育主管部门或国内知名教育集团、培训机构主管行政管理工作的行政岗位任职经历;
B.人力资源中心主任:有丰富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经验,熟悉《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及以上区直属公办学校、教科研机构、教育主管部门或国内知名教育集团、培训机构主管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行政岗位任职经历;
C.课程教学中心副主任: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管理统筹能力和优异的教学成绩,具有5年及以上区级公办学校、教科研机构、教育主管部门或国内知名教育集团、培训机构主管学前教育管理工作的行政岗位任职经历。
D.规划发展中心副主任:熟悉教育改革工作,有较强的教学创新能力和丰富的教育规划制定与执行经验,具有5年以上具有5年及以上区级公办学校、教科研机构、教育主管部门或国内知名教育集团、培训机构主管教育规划工作的行政岗位任职经历。
2.入围优先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入围:
(1)具有研究生学历的;
(2)其他可列入厦门市拔尖人才申报条件的。
3.具体岗位职责等见(附件3)《岗位说明书(2)、(3)、(4)、(5)》
(三)行政管理中心综合管理人员、人力资源中心薪酬与绩效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和招聘管理人员:
1.年龄一般为40周岁以下;
2.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以下相应岗位专业与工作经历:
(1)行政中心综合管理人员: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文秘等相关专业,具有2年以上党建、纪检、工会、宣传、集团文化等综合性工作经验。
(2)人力资源中心薪酬与绩效管理人员:教育、管理、法律等相关专业,具有2年以上办公室综合管理经验,熟悉财务或经济法等相关专业知识。
(3)教育培训和招聘管理人员:教育、人力资源等相关专业 ,具有2年以上教育培训和人事招聘管理经验。
4.具体岗位职责等见《岗位说明书(6)、(7)、(8)》(附件3)
(四)财务会计、财务出纳、基建管理人员、安全保卫干部、网络信息人员、文秘、食品卫生与疾控人员:
1.财务会计和财务出纳年龄一般为40周岁以下;基建管理人员年龄为45周岁以下,安全保卫干部、网络信息人员、文秘、食品卫生与疾控人员30周岁以下;
2.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安全保卫干部可放宽至大专);
3.具有以下相应岗位专业与工作经历:
(1)财务会计和出纳:会计、财务相关专业,具有3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
(2)基建管理人员:具备土建工程师任职资格,熟悉基建施工过程,具备简单CAD绘图水平,具有3年以上基建管理的工作经验;
(3)安全保卫干部:安保相关专业,熟悉校园技防、人防、物防安全管理,具有3年以上安全保卫工作经验;
(4)网络信息人员:信息技术相关专业。具有3年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验或同类岗位工作经验,熟练掌握信息安全相关知识,具备相关领域技能;
(5)文秘:文秘专业,熟悉办公室文秘工作,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具有3年以上文秘工作经验;
(6)食品卫生与疾控人员:食品卫生与疾控相关专业,熟悉食品卫生与疾控工作,具有3年以上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卫生与疾控工作经验。
2.具体岗位职责等见《岗位说明书(9)(10)(11)(12)(13)(14)(15)》(附件3)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内警告或单位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部门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六)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公告
2017年10月27日在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翔安区教育局网站和相关微信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10月30日--2017年11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请登录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网站公告栏,下载填写《翔安教育集团副总校长和骨干管理人员应聘报名表》和《翔安教育集团副总校长和骨干管理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详见附表),并附身份证、户口本、符合入围条件的学历及以上各阶段毕业(学位)证书〔学历需附学信网验证报告,若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应聘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认证书或证明〕、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获奖证书等有关资历证明材料。
《报名表》、《汇总表》内的信息必须与原件信息一致,否则,资格审查时将取消入围资格。
将《报名表》、《汇总表》电子稿和有关证件原件拍照打包压缩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xajyjt@163.com,邮件主题和压缩文档统一命名为“应聘副总校长(或财务会计等相应岗位)-姓名-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
(三)网上初审
教育集团将组织人员进行初审,根据报名人员信息和集团岗位任职条件需求确定初审入围人选。
(四)岗位考核
1.行政副总校长和各中心正(副)主任:
11月下旬,按照报名初审情况和面审考察,确定面试人员,经专家统一面试后(具体办法另行通知),经体检合格,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组织人员进行考核,着重考核思想品德、业务能力等方面,考核合格,确定人选后公示录用。
2.行政管理中心综合管理人员、人力资源中心薪酬与绩效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和招聘管理人员、财务会计、财务出纳、基建管理人员、安全保卫干部、网络信息人员、文秘、食品卫生与疾控人员:
(1)现场资格审核:11月中旬之前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组织初审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弃权。资格审查时打印《报名表》(贴上照片,一式2份),并附身份证、户口本、符合入围条件的学历及以上各阶段毕业(学位)证书〔学历需附学信网验证报告,若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应聘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认证书或证明〕、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并上交复印件(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不退还)、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或单位缴交的医社保证明)。以上证书复印件材料和证明原件依次按顺序整理成册。
(2)考试
11月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笔试、面试。笔试成绩合格的,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按1:1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招聘名额1:1比例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核
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组织考核。
(七)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翔安区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体检入围人员与翔安教育集团签订劳动合同,人事关系由厦门市翔安区人才服务中心代理。
五、薪酬待遇
(一)年薪制:工资总额=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学历(资历)补贴+服务年限补贴。年薪:副总校长35-30万元,中心正(副)主任25-22万元,行政管理中心综合管理人员、人力资源中心薪酬与绩效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和招聘管理人员、财务会计、基建管理人员按集团薪酬管理二类标准15-12万元,财务出纳、安全保卫干部、网络信息人员、文秘、食品卫生与疾控人员按集团薪酬管理三类标准10-7万元。
(二)符合《翔安区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省、市级名校长、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等高层次教育人才条件的,可另行享受一次性安家补贴等引进人才优惠政策,最高可达100万元。
(三)行政副总校长和各中心正(副)主任若不符合《翔安区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高层次教育人才条件的,可按以下方式享受优惠政策:5年内,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均在翔安无房的,可申请区级公共租赁房(免租金),用于本人实际居住;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均在本市无房且未享受有关住房优惠政策的,可申请享受实际租房补贴或区级公共租赁房(免租金)。用工合同解除自然终止相关优惠政策。
(1)区级公共租赁房标准为:家庭户可申请二房一厅以上型,单身户可申请一房一厅型。
(2)实际租房补贴标准为:行政副校长不超过3000元/月;各中心正(副)主任不超过2500元/月。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3.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续聘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 0592—7889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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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聘岗位.xls
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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