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10人公告
2017年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是全日制公办的农业类高等职业院校,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福建省教育厅。因工作需要,我校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体检标准;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1年8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名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6年8月16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本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教育厅网站(www.fjedu.gov.cn)和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fjny.edu.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6日—2017年8月31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电子材料报送到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箱fjnyrsc@sina.com(电子材料文件名需要以报考岗位序号+姓名命名),本次报名仅收邮箱报名,逾期、条件不符者不予受理。
报名材料包括:
⑴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⑵ 份证扫描件;
⑶学历、学位扫描件2017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复印件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⑷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⑸一寸正面免冠近期数码彩照1张;
⑹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
3、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我院人事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及准考证领取方式将在我院网站上公布,请及时关注。
4、报名费:根据闽人发〔2007〕104号文件、闽价费〔2007〕196号规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收取考务费80元/人。具体缴费方式与初审合格名单同时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学院网站,考务费一旦缴纳,恕不退款。
五、考试
1、岗位1-4(行政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岗位5-8(教师岗位)采取笔试、技能测试(说课)、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岗位5-8(教师岗位)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均进入技能测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 11号文件规定执行。岗位1-4(行政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岗位5-8(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师职业基础知识(包括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不指定考试用书),技能测试内容为岗位相关教程说课;所有岗位面试均为结构化面试。笔试、技能测试(说课)、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技能测试(说课)不设合格线,面试合格线70分。
2、岗位1-4(行政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岗位5-8(教师岗位)根据笔试与技能测试(说课)的合计总分从高到低,按岗位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其中2017届毕业生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经我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公示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岗位1-4(行政管理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岗位5-8(教师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报名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网址:www.fjny.edu.cn)。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与待遇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
2、聘用后7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专职辅导员原则上在辅导员岗位工作至少六年。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南郊相思岭(院部)、福州市仓山区上山路190号(首山校区)邮编:350007
电话:0591-38510321,0591-38510363
联系人:吴老师18150788270;陈老师15377913579。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和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及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53491(驻省教育厅纪检组)、0591-87091212(教育厅人事处)、0591-38510319(学院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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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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