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闽江学院招聘28人公告(第二批)
2017年闽江学院招聘教学、科研人员方案(第二批)
闽江学院是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由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学校现为全国首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福建省硕士学位培育单位和福建省向应用型转变试点高校。学校的前身是原福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创办于1958年)和原闽江职业大学(创办于1984年)。习近平总书记任中共福州市委书记期间曾兼任原闽江职业大学校长。
学校坐落于福建省福州市,现有闽侯大学城、工业路、洪塘、首山等4个校区,校园总占地面积161.84公顷,设有18个系(院),全日制在校学生近2万人,专任教师1100多人;现拥有全国首个创业与创新方向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点,省级重点学科8个(其中一级学科3个、二级学科5个);开设本科专业50个,涵盖经、法、文、史、理、工、管、艺等八大学科门类;培育建设纺织服装、漆艺文化创意设计、跨境电子商务、测绘地理信息、功能纤维材料、信息技术和智能应用等六大专业群。
学校分别与中国人民大学、福州大学建立对口支援合作关系;与台湾辅仁大学、中国文化大学、实践大学、中华大学等台湾地区高校开展人才培养合作和人员交流,已成为我省乃至大陆地区高校赴台学习学生人数及所涵盖专业门数最多、教师交流最频繁的高校;与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瑞士等国家高校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
“十三五”期间,学校将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遵循“不求最大,但求最优,但求适应社会需要”的办学理念和“立足福州,面向市场,注重质量,突出应用”的办学宗旨,加强内涵建设,增强综合实力,为建成东南区域知名的综合性应用型大学奠定坚实的基础。
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海内外诚聘英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5.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1年8月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6年8月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1年8月3日及以后出生);
6.所要求的学历、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应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
二、具体岗位与要求:(见附件)
三、引进待遇(货币单位:人民币)
1.获省级以上人才项目:科研启动费50-500万元、安家补贴80-200万元、业绩考核奖励35-45万元/年。
2.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科研启动费20-150万元、安家补贴60-70万元、如入选学校“闽都学者”参照相应规定享受业绩考核奖励。
3.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科研启动费10-50万元、安家补贴40-50万元、如入选学校“青年学者”参照相应规定享受业绩考核奖励。
4.博士研究生:科研启动费5-20万元、安家补贴25-30万元、业绩考核奖励8-20万元。
5.到校后入选国家、福建省、福州市引进人才项目的,可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奖励。
6.福建省外引进且符合当年《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可按规定享受生活津贴800元/月,计发五年。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报名时间从2017年8月3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2.应聘人员将应聘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历次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主要学术水平或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等扫描件)发送至mjxyrsc@163.com,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五、面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岗位相关的素质与能力,如综合素质、教学能力、科研能力、专业技能等方面,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
六、确定聘用人选
1.根据面试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2.学校根据面试、体检等情况研究确定聘用人选。
3.试用期。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监督与咨询
1.本次招聘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监察审计处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3761523。
2.学校网址:http://www.mju.edu.cn/
学校地址:福州市大学城溪源宫路200号(邮编350121)
咨询电话:闽江学院人事处彭老师 0591-83761116
电子邮箱:mjxyrs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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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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