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泉州市泉港区医院招聘编外人员4人公告
泉州市泉港区医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拟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招聘岗位及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届应届毕业生及2015、2016年往届毕业生。报考者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各类证书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将通过泉港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g.gov.cn)进行公开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2日-2017年6月18日
2.报名方式:采取纸质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前,自行下载并填写《泉州市泉港区医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见附件1),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及要求材料递交至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医院行政办公区五楼人力资源部进行现场报名。每个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可更改报名岗位。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报名所需材料包括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并打印)。2017年应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信网证明材料的,必须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原件。所有证件请用A4纸复印。
3.资格初审:我院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资格初审合格后,医院将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前将对进入考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面试合格线为70分。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名;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2.根据笔试成绩合计总分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材料,复审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
(1)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原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并打印)。所有证件请用A4纸复印。
(3)2017年应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信网证明材料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同时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正式报到前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否则予以辞退。
4、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六、考核、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底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泉港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泉港区医院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3.聘用人员享受医院编外人员同岗位同职称人员待遇。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祥云南路2098号泉州市泉港区医院行政楼5楼人力资源部
邮编:362801
电话:0595-68111307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医院组织实施。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5-68111246(医院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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