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招聘17人公告(六)
2016年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方案(六)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福建省第三人民医院)系财政拨补的省属事业单位,承担福建中医药大学的博士、硕士、本科生的临床教学、实习、见习任务,是一所集医疗、预防、康复和临床、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中医医院。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7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1975年10月26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2016年7月31日);其余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中医药大学网站(www.fjtcm.edu.cn)、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网站(www.fjsdsrmyy.com)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网络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6日-2016 年11月09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1月09日-2016年11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方式
所有应聘者均要求在网络报名的基础上,进行现场确认。报名者请登录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网站(www.fjsdsrmyy.com)本招聘方案页面,在线填写报名简历并成功提交,完成网络报名。未在网络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的,报名无效。
应聘人员请携带真实完整的履历材料1份,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办理确认手续(外地报名者可在网络报名基础上,邮寄相关复印件初步确认并于考试前一天进行现场确认,邮寄报名的邮戳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04日 24 时)。网上报名后,未经确认报名无效。报名材料包括(按下列顺序排列并装订):
(1)个人简历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
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报名收费办法
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员应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件缴纳考试考务费80元/人。若因个人原因放弃报名资格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4.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办法
1.本次招聘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笔试、技能测试内容为临床、中医“三基”及岗位相关知识,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
3.根据笔试、技能测试合计总分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合格线为70分。
4.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5.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6.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中医药大学和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网站(www.fjsdsrmyy.com),不再另行通知。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资格条件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闽侯上街国宾大道363号
邮 编:350108
电 话:0591-62099352
E-mail:fjfsrlzyk@126.com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和福建中医药大学共同组织实施。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及福建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22861314(中医药大学监审处),
0591-62099393(附三院),
0591-22861107(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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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201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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