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三明事业单位关于聘用阴琳莉等2位同志公示
关于聘用阴琳莉等2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根据三明市人事局印发《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的通知》(明人[2006]257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和县公务员局《2016年宁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2016年宁化县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等单位从事业单位中遴选工作人员通告》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聘用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阴琳莉等2位同志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名单附后)。被聘用人员(不含遴选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下文之日起算。新聘用人员在本县事业单位最低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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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化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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