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三明市清流县人民检察院招聘5人公告
2016年三明市清流县人民检察院招聘5人公告已发布。福建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9月5日。报名地点:清流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六楼)。详情如下:
清流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促进检察工作进一步开展,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5名,主要从事县检察院检察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2、政治坚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9月1日后出生);
5、细致认真,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责任感;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为本院聘用人员:(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党政纪处分或被开除公职的。(3)有不良贷款未结或欠款未结执行案件的。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1、新媒体编辑1名:男女不限,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网络与新媒体或动漫、平面设计等新闻媒体专业,熟悉计算机软件操作,具备较强的绘画美术功底,熟悉制作图解新闻、H5等新媒体作品,熟悉网络流行文化,有网络媒体从业经验者优先。
2、驾驶员1名:限男性,专业不限,高中以上文凭,持有A3、B1驾照时间3年以上,无行车事故记录,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3、文职人员3名:全日制大学专科或法律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学历,男身高170cm以上,女身高158cm以上,熟悉办公流程,熟悉WORD、EXCEL等常用的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有政法工作经验者或有特长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9月5日。
2、报名地点:清流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六楼)。
3、联系电话:0598—8706810,手机:15280738050。联系人:邓女士。
4、报名程序: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至报名地点填写相关表格。
四、考试
驾驶员:清流县人民检察院将邀请驾校教练现场考察。新媒体编辑、文职人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重在考察应聘人员对文字综合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测试内容:
(1)写作能力。根据要求,草拟一份简单的公文,测试时间为30分钟;
(2)速录能力。发放相同的文章样本,考生进行速录,测试时间为20分钟;
(3)办公软件运用能力。发放相同文章样本,考生进行现场排版,测试时间为5分钟。
(4)新媒体编辑还要现场制作一份H5作品。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自我认知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由政治处、用人部门人员组成,纪检监察负责监督。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一)各职位综合笔试、面试总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根据总成绩(总成绩=岗位技能测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二)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
(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四)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本人有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未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政审。政审由清流县人民检察院组织,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及不宜从事检察辅助工作的,视为不合格。对政审不合格的,将依次递补人员。
七、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录用者体检、政审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工资待遇面谈,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享受国家规定的"五险"待遇,食宿自理。2017年1月1日全省司法体制改革后具体身份、待遇按新规定执行。
清流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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