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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福建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办理工作通知

Tag: 2016年福建省三支一扶三支一扶 2016-08-18    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办理工作的通知
  闽毕支〔2016〕41号
各有关设区市、县(市、区)“三支一扶”办:
  2016年新招募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已上岗服务,2015年招募的毕业生已转入第二年服务期,为做好2016年度在岗省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办理工作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2016年7月—2017年6月,下同)省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2935元/月(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高于此标准的可按当地最低基数);办理险种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对象为2016年7月份起在岗的省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提前解除协议人员根据实际在岗时间办理,中途调整服务单位人员由调整后所在服务地办理。
  二、各县(市、区)2015年度社保办理过程中产生的资金结余或不足,省“三支一扶”办已在核拨本年度社保经费中进行了相应核减或追拨(划拨金额详见附件),结余资金滚存入本年度使用。
  三、各设区市“三支一扶”办要加强对本辖区县(市、区)“三支一扶”办社保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帮助协调解决相关具体问题,确保省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工作规范开展。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要继续加强社会保险资金的使用管理,健全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16年度省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经费划拨一览表
  201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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