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关于进一步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信息维护工作通知
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信息维护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设区市、县(市、区)“三支一扶”办:
为加强“三支一扶”计划管理,推进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全国“三支一扶”办有关加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使用维护工作要求,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就进一步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信息维护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注重日常维护。各有关设区市、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要按照《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启用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闽毕支(2009)66号)要求,做好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国“三支一扶”信息系统)维护更新工作。各级、各地“三支一扶”办都要指定专人负责全国“三支一扶”信息系统管理、维护工作,及时做好在本辖区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信息更新工作。
二、把握时间节点。各有关设区市、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要在每年7月31日前完成服务期满毕业生信息更新上报,每年8月31日前完成当年新招募毕业生基本信息核校、补充和更新,9月30日前完成实际在岗毕业生信息核校,并根据毕业生在岗情况及时更新维护。实施市级“三支一扶”计划的设区市,实际工作进度与上述时间节点要求不一致的,要加强统筹协调,靠前安排,确保全省工作进度一致。
2016年新招募毕业生的基本信息,省“三支一扶”办已导入全国“三支一扶”信息系统,各有关设区市、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要抓紧完成信息核校、补充和更新。
三、加强分工协作。省“三支一扶”办负责新招募毕业生基本信息全国“三支一扶”信息系统的导入、服务期满毕业生信息审核和解除协议毕业生信息管理;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负责新招募毕业生基本信息核校、补充和更新,调整服务地毕业生信息管理;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负责在岗毕业生信息核校、年度和服务期满毕业生信息更新工作。市级“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的基本信息,由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负责采集并填写《全国“三支一扶”信息系统人员信息导入表》(公共网下载中心下载),报省“三支一扶”办统一导入。
各地使用全国“三支一扶”信息系统时遇有问题,请与省“三支一扶”办联系。
联系电话:(0591)87546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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