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项教师公告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是全日制公办的农业类高等职业院校,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福建省教育厅。因工作需要,学校拟专项公开招聘3名专任教师。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3、资历及年龄要求:专任教师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0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届别认定以该证书年份为准;其余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2016年6月30日。
4、热爱职业教育,具有相应的学历、学位或岗位要求的相应资历以及相关专业实践技能。
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五官端正,口齿清晰。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本招聘方案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www.fjedu.gov.cn)和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fjny.edu.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31日——2016年6月15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登录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fjny.edu.cn),下载《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并通过电子邮件将材料发送至邮箱:fjny-rsc@126.com,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可更改,逾期不予受理。
3、资格审查:学校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原件供查验复核:
(1)《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
4、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根据福建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内容为指定教材的片段教学)。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六、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七、公示
拟聘人选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www.fjedu.gov.cn)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fjny.edu.cn)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南郊相思岭(院部)、福州市仓山区上山路190号(首山校区)
电话:0591-38510321,0591-38510363
邮编:350007
联系人:吴老师13850187259、禇老师13799413785.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和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及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53491(教育厅监察室)、0591-87091212(教育厅人事处)、0591-38510319(学院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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