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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春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工作公告

Tag: 2016福建事业单位泉州事业单位 2016-05-31    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春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工作公告已公布,考生应携带《申请表》以及上述相关有效证明材料,于2016年6月6日至6月8日(周一至周三)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到规定的地点现场办理加分手续。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春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工作公告公布如下。
  2016年春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工作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2016年春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通告》的要求,现就2016年春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手续办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分对象
  (一)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二)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于2016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三)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且于2016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二、加分办理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准考证1份(考生务必预留一张准考证供招聘后续工作使用)。
  (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包括第一学历和在职教育学历)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2016年春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1份(以下简称<申请表>)。考生应在本通知结尾处的“附件”下载《申请表》,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同时在“贴照片处”贴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张。
  (四)《2016年春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考生应在本通知结尾处的“附件”下载《登记表》,并根据附件所提供的样本,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登记表》无需打印和现场提交,考生填写完毕后务必将该表格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相应加分受理单位指定的邮箱(邮箱地址附后)。表格的文件名一律以考生本人的姓名命名,邮件标题一律填写为“XXX加分登记表”,以便于工作人员查找和汇总。
  (五)服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1.“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考生应提供服务证书(2016年服务期满的考生应提供当地县级服务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
  2.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应提供《退伍证》等服役证明;
  3.“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考生(即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应下载《泉州市“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服务证明》(见附件,以下简称<服务证明>)。《服务证明》应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后再交由服务地所在村(社区)党组织、乡镇(街道)党委以及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盖章确认(2016年服务期满的考生应提供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
  (六)其他材料。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必须提供符合加分条件的获奖证书(如三等功证书、优秀士兵证书等)。
  三、加分办理时间及地点
  考生应携带《申请表》以及上述相关有效证明材料,于2016年6月6日至6月8日(周一至周三)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到规定的地点现场办理加分手续。具体地点如下:

报考单位

加分受理

单位

加分办理地点

咨询电话

邮箱

洛江区事业单位

洛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洛江区万贤街人社局4楼干部管理股(泉州市第十一中学对面)

0595-22633825

ljrs22633825@163.com

泉港区事业单位

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港区锦绣街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8室

0595-87987377

qgrs87987377@163.com

南安市事业单位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安市美林街道江北大道人力资源大厦10楼市人社局录用调配综合管理科

0595-86373512

nagwy@163.com

惠安县事业单位

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安县中山北路县政府大院人社局3楼304室

0595-87387996

fjharsj@sohu.com

安溪县事业单位

安溪县公务员局

安溪县凤城镇大同路1号县公务大楼5楼县公务员局524室

0595-23260317

axrsjklg@126.com

德化县事业单位

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化龙浔镇瓷都大道人社大楼五楼(龙浔镇政府斜对面)

0595-23522351

rsj@dehua.gov.cn

台商投资区事业单位

台商投资区党群工作部

台商投资区行政办公大楼九楼902室人事人才科

0595-27396657

tsrsrck@163.com

市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

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

泉州市府西路市行政中心4313室市委组织部党群科

0595-22197033

qzdqkl@163.com

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不含市直公立医院)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府西路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904室人力资源开发科

0595-22112393

qzrs403@163.com

泉州市第一医院

泉州市第一医院

泉州市东街市第一医院急诊楼5楼人力资源管理科

0595-22277026

6897847@qq.com

泉州市儿童医院

泉州市儿童医院

泉州丰泽街市儿童医院眼科综合楼6楼人力资源部

0595-22130158

770997534@qq.com

泉州市中医院

泉州市中医院

泉州市鲤城区金龙街道高山社区笋江路388号市中医院门诊楼4楼人事科

0595-28282001

qzszyyrsk@126.com

泉州市医高专附属人民医院

泉州市医高专附属人民医院

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95号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13楼人事科

0595-22283476

799394168@qq.com

泉州市第三医院

泉州市第三医院

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镇白沙村泉州市第三医院3号楼13楼办公室

0595-27551132

1031653031@qq.com

泉州市光前医院

泉州市光前医院

南安市梅山镇南街光前医院行政办公楼2楼205室

0595-86572018

gqrs18@163.com

泉州市传染病防治医院

泉州市传染病防治医院

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镇白沙村泉州医疗中心传染病院3楼办公室

0595-87559352

qzcrbyy@126.com

泉州市皮肤病防治医院

泉州市皮肤病防治医院

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23号市皮肤病防治医院3楼办公室

0595-22535133

qzhealth@qq.com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办理加分手续资格条件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2日(其中,2016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考生以及“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考生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
  (二)考生须如实填写《申请表》,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伪造证明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生必须按要求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加分申请手续,逾期一律不予办理。因个人原因无法到现场办理手续者可委托他人携带相关材料代为办理。
  (四)各级组织人社部门及市直公立医院将对考生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符合加分条件考生的名单并在泉州人事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31日
  附件下载:事业单位加分文件依据及有关表格.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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