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省气象局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公告
2016福建省气象局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公告已公布,面试报到时间:5月6日(星期五)上午8:00前,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福建省气象局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公告公布如下。
2016福建省气象局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公告
根据福建省人社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转发<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发[2006]11号)等规定及2016年福建省气象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要求,现将我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确认
请上述考生于4月25日17:00前将本人有关情况通过E-mail发送到fjqxj10@163.com,标题格式为:“报考单位+姓名+确认参加面试”;内容中请填写以下信息: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笔试成绩、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工作经历、目前所在学校或单位(包括职务)、联系电话(手机、固定电话)等,以及本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届时如未确认的,以自动放弃处理,不再进入面试程序。由于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使拟招聘岗位少于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三、面试日期、地点及要求
1.面试报到时间:5月6日(星期五)上午8:00前,届时将进行考生资格复查及面试顺序抽签。截止当天上午8:00仍没有报到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2.面试报到地点:福建省气象局大会场
3.报到所需材料:
应届毕业生应携带下列证件和材料:(1)身份证原件;(2)就业推荐表原件;(3)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
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身份证原件;(2)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原件);(3)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验证期内);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4)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
4.考生应对个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如专业要求等)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毕业后无法提供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材料,取消其聘用资格。
5.面试考生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地点和考场,已携带的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四、体检和考核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7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核程序);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在职考生若体检前仍无法提交现工作单位出具并签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视为自动放弃;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使拟招聘岗位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联系方式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108号
邮 编:350001
邮 箱:fjqxj10@163.com
电 话:0591-87113062
福建省气象局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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